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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薛彦斌决定逮捕

2020-01-15 13:07:1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薛彦斌(正处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咸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咸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薛彦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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