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高峰)近日,山西省襄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兆华等一行5人来到该县北贾坊村王某家中,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015年,申请人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下肢瘫痪。但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却无力赔偿,导致王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王某是家中独子,上有年迈的双亲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孩子。自己治病每个月仅医药费一项就要1000余元。今年10月,王某向襄汾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核程序。办案干警前往王某所在村及家中走访,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该院认定王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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