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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银行卡,以为能坐地分红

潍坊奎文:4人因妨害信用卡管理获刑

2020-01-14 17:15:2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郭树合 玄承瑛 王敏

零成本高收益,只要办理一套U盾、电话卡、身份证复印件的银行卡“套装”,便能足不出户领到钱。岂不知,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已经触犯了法律。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尹良盛、张续强、范充江、贾汉博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从朋友圈的一条广告找到商机

40岁出头的张续强是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2018年7月,张续强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发现有人发布了一条收购银行卡的广告。嗅到了赚钱机会的张续强随即联系了这名微信昵称为“老A贷款”的上家。

交流中,“老A贷款”告诉张续强,收来的银行卡主要用来做公司贷款走流水等。双方约定价格后,张续强便开始通过微信找人。张续强找到尹良盛,表示愿意以每套银行卡500元的价格收购,尹良盛当即同意。

接到这桩生意后,尹良盛马上开始四处联络,他一方面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办理股权分红的广告,声称只要办张银行卡交到公司,通过银行卡走流水,就能得到一定比例的分红。另一方面,他主动联系认识的朋友,鼓动他们办银行卡卖卡赚钱。

卖力宣传成果显著

在尹良盛的卖力宣传下,范充江主动找到了他,询问办卡分红的方法,尹良盛表示每找人办一张银行卡,能得到150元到250元不等的费用,有U盾的卡价格会更高。随后,范充江找到自己相熟的朋友,以股权分红诱惑对方办理银行卡,同时,他还通过中介联系到一批“客户”。办好卡后,范充江会将卡交给尹良盛,对验收合格的银行卡,尹良盛会通过微信支付办卡费用,不合格的则退回。而对于收到的卡,尹良盛会交给上家张续强,张续强通过快递将收来的银行卡寄给“老A贷款”。

不用投资就能轻轻松松赚到不少钱,这让尹良盛、范充江等人干劲十足,他们不断劝说他人办理银行卡,在短短一个月内,范充江便卖给了尹良盛14张银行卡。

贾汉博是尹良盛的朋友,尹良盛让贾汉博找人办理银行卡,包括U盾、电话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办好后交给他,他用来刷流水,每套银行卡会支付贾汉博200元,后期一旦刷流水,会额外给贾汉博及卡主10%的费用。贾汉博仔细思考后,觉得有钱可赚,在向尹良盛确认这些银行卡不会被用来诈骗后,便欣然同意了。

按照尹良盛介绍的操作方法,贾汉博很快便动员自己身边的人办理了9张银行卡。尹良盛经过验收,向贾汉博支付了1400元。

截至案发,尹良盛通过低买高卖的手段,从范充江、贾汉博等人手中收购银行卡69张,其中卖给张续强32张,从中赚取1.5万余元。

层层分析认定事实

案件移交至奎文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别讯问时,张续强辩称自己仅从尹良盛处购买了5张银行卡,与尹良盛聊天记录中提到的其他银行卡并未涉及买卖。而原本十分配合的尹良盛,在检察官再次讯问时,也翻供称其与张续强存在债务关系,微信中存在的转账是因为债务需要,并非购买银行卡的款项。

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详细审阅了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现尹良盛多次根据张续强的要求发送个人身份证照片,而张续强也多次回复“银行卡密码不对,没有验收成功”等话语。此外,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对尹良盛、范充江等人的快递包裹进行查验时,发现包裹中共计装有20个不同姓名的塑料袋封装的银行卡、电话卡等。

结合现有证据综合分析,该院认定张续强、尹良盛等人的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遂对4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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