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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检察机关对曹熙涉嫌三罪一案提起公诉

2020-01-14 17:15:23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内蒙古赤峰学院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由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曹熙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担任赤峰市巴林右旗政府旗长、旗委副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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