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本报北京12月18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辛金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辛金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