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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对王保平涉嫌三罪一案提起公诉

2020-01-14 16:58:5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全媒体记者巩宸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检察院向黄冈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保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冈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保平在担任湖北省汉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违法报请减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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