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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的名号终于去掉了

河南信阳:积极履职推动一民事案件当事双方和解

2020-01-09 13:25:2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胡传仁 胡益铭)“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还得被挂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现在好了,我这个‘老赖’的名号终于去掉了……”日前,一起民事监督案件申请人陈某夫妇来到河南省信阳市检察院,告诉检察官他们最近的情况,言语中流露着喜悦。

2015年,陈某夫妇来到信阳市潢川县打工,两人带着孩子租住在该县某单位家属楼三楼。2018年5月的一天,住在二楼的余某发现卫生间顶部漏水情况严重,便上楼要求陈某夫妇开门查看卫生间状况,陈某妻子考虑自己一人在家不愿开门,双方越闹越僵。得知消息后,陈某急忙赶回家中并报了警。警方来到现场后,对双方进行劝解。在劝解的过程中,陈某夫妇与余某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因余某是一名年逾七旬的老人,难以忍受言语刺激,渐渐感到身体不适,随后倒地身亡。

2018年6月,余某的家属向潢川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夫妇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40万余元。潢川县法院一审认为,余某是在与陈某夫妇争吵过程中死亡,两名被告存在过错,因此判决两名被告承担损失12万余元。陈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信阳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夫妇与余某争执是余某死亡的诱因,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夫妇不服,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

无奈之下,2019年8月,陈某夫妇向信阳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陈某夫妇对余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且法院划分双方的责任承担比例并无不当。2019年9月,信阳市检察院拟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的决定。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本案已进入执行程序,陈某夫妇二人也愿意赔付,只是因收入较低,一时难以赔付到位。两人又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行受限,无法外出谋求更好的工作挣钱还款。

承办检察官在宣布不支持申请监督的决定前,主动找到余某家属进行沟通,建议其减少部分赔偿金,得知承办检察官的来意后,余某家属情绪显得有些激动,并表示坚决不会让步。之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余某家属家中进行说理劝导,希望他们能解开心结。

最终,余某家属同意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和解方案,将赔偿金由原来的12万余元降至8万元,并分两期支付,同时余某家属主动配合陈某夫妇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9年11月27日,在承办检察官和相关人员的见证下,陈某夫妇与余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陈某夫妇当场交付4万余元,并承诺余款按计划支付。和解协议签订的第二天,余某家属主动陪同陈某夫妇到潢川县法院,协助二人解除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11月30日,信阳市检察院对本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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