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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于某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拘留十五日处罚决定。王某与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在执行中,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于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该院遂决定对于某司法拘留。拘留期间,于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履行了部分义务。(凌有)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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