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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少华:检察系统“闯海人”

2020-01-08 17:54:2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牟少华(左四)与同事在明珠广场设点开展法治宣传。

□ 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文/图

30年前,踏着10万人才下海南的大潮,牟少华从吉林辗转来到海南省三亚市,成为一名检察系统的“闯海人”。

30年过去,牟少华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三亚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从国家公诉人、反贪尖兵到检察战线的中坚力量,她见证了三亚的变化,与三亚检察同奋斗、共成长。

结缘琼崖之滨

牟少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刚到三亚,她放眼望去只看见一条路面狭窄且高低不平的街道,后来才知道是解放路,当时的三亚从东到西只有这一条路。路两旁是低矮破旧、参差不齐的房屋。这就是三亚给她的第一印象。

1989年夏,牟少华调到三亚市检察院,当时全体干警挤在一栋陈旧的三层小楼办公,每间办公室只有几张破旧的办公桌椅,全院只有一台铅字打印机。30年来,牟少华切身感受到了三亚市检察院的悄然变化。如今,三亚市检察院拥有了崭新的检察综合大楼,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显著改善。

“当年,我们仅靠一支笔、几张纸外加两条腿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牟少华对记者说,如今,三亚市检察院不仅安装了远程接访系统、远程提审系统、智能化涉案财物管理系统,而且还将机器人、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用于办公和办案,利用高科技手段重拳打击犯罪,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投身检察事业

走过30年,从大学的讲台步入人民检察队伍,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牟少华人生最美好的时期是在检察队伍中度过的。

牟少华记得,刚到三亚市检察院不久,她便承办了一宗特大盗窃案。案件中,被告人及其律师以存在事实婚姻为由,否认老婆盗窃老公钱财,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初来乍到的牟少华信心十足,在法庭上,她出示了大量的事实和充分的证据证实了被告人和被害人属同居关系,盗窃巨额现金已构成盗窃罪,并且态度恶劣,应从严惩处。

“庭审结束后,我刚要离开,主审法官叫住我,伸出大拇指说:‘好样的,有你出庭公诉,我们审判起来轻松多了。’”牟少华回忆。从此,牟少华立志一定要在审查起诉这个能够充分发挥她专长的检察领域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从小便想成为一名护法使者的夙愿。

为了尽快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牟少华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这里她如饥似渴地汲取法律知识。

书写天崖检魂

在30年的检察生涯中,大部分时间是从事文字工作,一晃20多年笔耕路,牟少华坚持用手中的笔书写天崖检魂。

“其实,我的愿望是当一名在法庭上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唇枪舌剑的国家公诉人,最终却调到了办公室做秘书工作。”提起此事,牟少华多少有些遗憾。“清茶一杯,熬到天黑。”这是牟少华对文字工作的最初印象。经过一段挣扎之后,她终于豁然开朗。“在法庭上与被告人短兵相接、唇枪舌剑固然惬意,但用手中的笔做武器,揭露犯罪、深挖犯罪根源,为决策提供参考,同样意义重大。”牟少华描述了当时的心路。

不久,拥有中文、法学“双学位”的牟少华便进入写作高峰期,先后获得海南省检察机关纪念建省十周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耶花文章奖、2009年中国法学会“经济犯罪司法适用研讨会”一等奖、2012年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会理论研讨会论文优秀奖、《中国检察官》2014年度优秀文章三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全国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她主持研究的《检委会运行机制改革初探》等两个海南省检察院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于2018年11月高质量结项。

“人生能有几个30年,值得庆幸的是在人生最美好的30年里,我是在海南这片热土上度过的,在三亚这座美丽的城市里度过的,在光荣的人民检察队伍中度过的。”牟少华如是说。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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