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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法院纠纷化解“百花齐放”

2020-01-08 17:52:5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周宵鹏

笔挺的西裤却搭配一双运动鞋,衬衫的下摆也没有塞进裤子里,对于70岁的王均恒老人来说,穿着正装制服显然还不太习惯。不过,在村民眼里,这位满头白发、受人尊敬的老支书,如今穿起正装、佩戴上人民陪审员徽章,已经成为大家评理说法的“主心骨”。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北省保定安国市人民法院伍仁桥镇法庭见到了王均恒,他和其他几位人民陪审员正在为村民调解纠纷。在当地,在法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努力下,有纠纷就找乡镇法庭已成为社会品牌,乡镇法庭更被乡亲们亲切地称为“民事纠纷110”。

近年来,保定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提升纠纷解决的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大部分基层法院收案总数呈下降趋势。

“保定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打造起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院升级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红继对记者说。

构建特色机制多元解决纠纷

因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在高阳县经营加油站的一户家庭内部闹得不可开交,家庭关系非常紧张。问题反映到高阳县小王果庄镇政府,在综治部门的邀请下,镇法庭介入解决。经过两个月的调解,2019年8月,当事人终于达成相应协议。

为使协议顺利履行,小王果庄法庭和镇司法所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使双方签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司法强制力。签署协议次日,义务方就将应付款项汇入对方账户。至此,这起涉案标的额近600万元的股权纠纷,未经诉讼就得以解决。

梁红继介绍,在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中,保定各基层法院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乡镇综治中心为平台,以乡镇法庭为矛盾纠纷化解的核心,进一步整合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联络员、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起“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2019年,安国市法院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将选任的74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配备到乡镇法庭工作。该院实行驻庭陪审员包村制,直接对接自然行政村和村民调解组织,实现了矛盾调解责任制和网络化。人民陪审员负责办理村民直接请求的纠纷处理和乡镇法庭委托调解的案件,有效减少诉讼案件的增量。

当记者来到安国市法院伍仁桥镇法庭时,人民陪审员正在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找过派出所和村里、乡里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的王大爷,最终来到法庭。人民陪审员说理释法后,王大爷和儿子儿媳最终达成协议。“这些陪审员们和我能说到一块儿去,调解和司法确认还不收费,他们说的话我信服。”王大爷说。

“我们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在乡镇法庭健全诉调对接、多元解纠纷机制,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使纠纷解决渠道从‘一枝独秀’走向‘百花齐放’。”安国市法院院长张丽珍说。

创新司法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大喜的日子,宾客却发现宴席的饭菜有异味,安国市西城镇西城村为儿子办婚宴的李某不干了,当场与置办宴席的流动餐厅负责人刁某发生争执,一气之下还扣留了流动餐厅的桌椅、厨具,并拒绝刁某等人离开。

2019年4月30日,接到西城村村委会主任的求助电话后,安国市法院西城镇法庭人民陪审员马义欣立即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后,马义欣释法明理并做起了双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刁某在免除婚宴费用的基础上再给付李某1万元赔偿,并赔礼道歉。

通过张贴在村委会、小卖部等处的海报、“大喇叭工程”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安国市法院公开了乡镇法庭及驻庭人民陪审员的联络方式,将乡镇法庭塑造为“民事纠纷110”。如今,当地80%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把乡镇法庭当做解决纠纷的首选。前不久,伍仁桥大集期间发生一交通事故,乡镇法庭人民陪审员接到群众电话后立即奔赴现场处理,等交警部门到达时已圆满化解。

2016年,在“一乡(镇)一法庭”建设中,涞水县法院在野三坡景区建立起三坡旅游假日巡回法庭,专门为景区群众提供小、精、准、快的司法服务。每每接到纠纷电话,法庭法官就会带着法官助理前往,一辆法庭警车、一块巡回法庭牌匾、一套便携式庭审设备,纠纷发生在哪儿,法庭就开在哪儿。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当下调查取证,现场释法答疑……针对一般旅游纠纷,三坡旅游假日巡回法庭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执行,确保旅游纠纷及时化解。不过,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结案,甚至法庭通过电话、微信远程调解就得以解决。

“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就是要把法庭建到老百姓家门口,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梁红继说。

参与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闲暇,高阳县法院院长肖伟喜欢来到该院“一乡(镇)一法庭”指挥中心,通过中心的大屏幕,他可以看到全县8个乡镇的8个法庭实时情况。在法庭不忙的时候,肖伟会和驻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远程视频通话,了解下接案情况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司法案件具有‘晴雨表’的作用,我们会对法庭和调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以分析研判,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实现法庭业务开展与所在乡镇的乡村振兴战略精准对接。”肖伟说,乡镇法庭是最密切联系农村、最直接接触村民的“桥头堡”,应该自觉置身于社会治理体系之中。

按照保定中院规划定位,乡镇法庭围绕诉前调解、指导民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司法确认、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六大职能,全面化解纠纷,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法庭职能。

“乡镇法庭是法院工作的整体延伸。”梁红继直言,法庭队伍要成为协助执行的“速递员”、化解信访诉求的“调解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的“情报员”、促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的“宣传员”,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和文明乡村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为百姓在田间地头调处纠纷,在农村定期开设“法律大集”,协助村委会建立村规民约,积极培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推动法庭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无缝衔接……在乡镇法庭的努力下,保定市“无诉讼村”“无诉讼乡镇”越来越多。

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1月,保定市280个乡镇法庭共登记纠纷3441件,成功调解1627件,移送审理1024件,解答群众咨询9872人次。全市法院新收一审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物权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13.99%、6%和10.75%,21个基层法院中有19个法院的传统民事收案总数呈下降趋势。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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