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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彦:路面执勤不服输

2019-12-30 18:23:3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章宁旦 雷健

□ 法制网通讯员 邹颖喆

“目前,外卖、快递行业的机动车违法情况较多,如何规范并保障安全行驶?”

“市区的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和放行顺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调整,调试的依据是什么呢?”

“当前,我们交管部门从人、车等方面加强外卖和快递等行业骑手及车辆的信息核查,通过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和人、车编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工作,制定严格合理的惩处机制等手段,加强骑手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

……

坐在广东省清远市网络广播电视台的节目现场,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江小彦快速、准确地回答着市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就安全出行问题为广大市民在线答疑。

别看镜头前显得秀气文弱的江小彦,在现实可是清远交警队伍的一员“虎将”。从警17年来,江小彦既做过窗口办事民警,也从事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路面执勤,现在她除了本职工作,还担负起上门为企业、学校、社区居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工作。

作为交警大队为数不多的女警,江小彦是在路面执勤时间最长的。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她,骨子里却有着一股不肯服输的韧劲。

清城区公路局路口,曾是该区数得上的几个交通“乱差”路口。2015年清远启动创文工作,江小彦被安排到公路局路口执勤。看着路口行人机动车混穿乱行的情况,江小彦决心要将其变成示范路口。

为此,江小彦开始着力改变行人、车主的通行习惯。“一开始很多群众很不理解我的工作。”江小彦说,经过无数次耐心劝导后,很多人逐渐养成了“红灯停、绿灯行”的习惯,路口行车有序了,群众过马路更有安全感了。

“处罚不是目的,在处罚过程中进行教育和普法,才能达到提升群众意识的目的。”让江小彦感触最深的是群众对她态度的改变:“以前群众不理解的时候,在纠正群众的错误行为时,会被部分群众说她多管闲事。如今,当群众看到我在烈日下指挥时,衣服湿透,会自发地买来清凉饮料,下大雨时也会有群众主动帮忙撑伞遮雨。”

江小彦用自己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礼貌的执法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群众遵章守纪,路口交通状况也变得越来越好。在她的努力下,2016年,公路局示范路口交通秩序最终成为示范路口。同一年,她获得了由清远市文明办颁发的“创文先进个人”称号。

从警17年,江小彦曾目睹过许多惨不忍睹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发生,她不仅在工作中不厌其烦地教育交通违法者,尽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在担任车管中队中队长后,更是经常走进企业和学校,通过网络直播、媒体宣传、媒体通气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在得知辖区内有一家大型企业的部分员工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等行为时,江小彦主动联系该企业,上门为员工们讲授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通过“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介绍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有效提高了企业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为了保证交通安全课程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江小彦和同事还经常主动与企业和学校等单位沟通联系,认真组织策划每一场宣讲活动,确保宣讲内容不走过场、不出偏差。近年来,在江小彦的带领下,该中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活动20余场,开展网络执法直播18次。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是江小彦一贯的工作准则,也是她对中队提出的要求,车管中队在她的带领下,连续3年实现群众“零投诉”和队伍“零违纪”。

一次,江小彦带队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大货车号牌污损严重,且没有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和放大号牌,她按规定向违法司机开出了200元、计6分的简易程序措施单。没想到,江小彦的一位朋友在她下班后,带着一个果篮和一个“信封”来到办公室找到她,请求她“网开一面”,将处罚改成只罚款不计分。

但江小彦丝毫没有给朋友面子,而是告诉他大货车违法的严重危害,让他懂得“安全胜万金”的道理。“我当时告诉这位朋友,这样的忙不仅我自己不可能帮,而且交警部门也没人能帮。”她回忆道。

因为工作突出,江小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4次被市公安局和清城公安分局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获得嘉奖3次。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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