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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不枉不纵

五位检察系统先进代表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2019-12-27 12:39: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近年来,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涌现出一批敢于担当、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模范检察官。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外记者见面会,5位出生于不同年代、来自不同地区、从事不同检察业务的检察系统先进代表,围绕“加强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秉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

新修订的检察官法提出了要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溯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等一系列内容,对“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这句话,检察官们有自己的理解和体会。

“检察官在办案中应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受部门利益的驱使,不受人情金钱的影响,也不受追求个人名利私心指使的左右。”作为一名“老检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工认为,案件绝不能以情害法、以私害公,必须坚持按照法律和事实来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办检察官施净岚是刑检部门的办案检察官,她对客观公正的理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既不放纵任何一个犯罪分子,同时也必须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责。

“我对秉持客观公正的理解是这样的,客观公正就是实事求是。我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这个工作是刑事诉讼的末端,被人们称为法律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对服刑人员的申诉不能一概地认为是不服从判决,我们应该尊重事实和法律真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原监所检察正科级检察员张飚说。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梅玫分享了她办理的一起案件:“我们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提请逮捕的人显示是17岁。可是我在讯问的时候发现,他有可能是冒用了自己哥哥的身份,于是我们当即到偏僻的山区求证,几经周折最后查实,他确实是为了工作,冒用了哥哥的身份。因为他实际上未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最后检察院以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秉持客观公正,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要证据确凿、不枉不纵、不偏不倚。”

法律监督要敢于解决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并把司法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在张飚看来,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既是监督者,也是守护者,我们要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守护好公平正义的大门。检察机关要不断提升依法监督的能力,加强监督效果,特别是要像孙悟空一样具备‘火眼金睛’,善于发现问题,又要手握‘金箍棒’,敢于解决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潘志荣认为,检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今年办理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该案首先是由政协委员根据群众反映形成提案,后由检察机关和政协从各自职能出发,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检察机关制发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不仅推动了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政府启动更加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的相关工作。”

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后,从上到下都在层层抓落实。

梅玫告诉记者:“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的问题,以及各个部门之间联动不是很顺畅的问题,我们研发了‘莎姐’云平台。群众可以把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在平台上申请监督,我们运用检察监督职能开展监督,并且将相关线索流转到相关部门。云平台上线以后,接到20余起群众申请监督,主要涉及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我们经过调查核实,就相关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现在已经全部整改落实。”

为百姓稳稳的幸福保驾护航

见面会上,记者们不仅向5位代表提出了共性问题,针对他们所在的地域和不同检察工作岗位,也越问越有针对性。

上海作为营商环境在全国名列前茅的直辖市,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有记者向施净岚发问,如何为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工作?

施净岚回应道:“我们不单单是要打击披着合法外衣的民营企业犯罪,同时也要保障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比如我们设立了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以这个平台向有关民营企业进行开放,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活动,也会定期开展法治讲堂,设计一些课程,面对面和民营企业家进行沟通交流。”

潘志荣给记者们翻看了《民情日记》,让大家非常感动。他所在的地区,检察公益诉讼到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潘志荣回应说,立足达茂旗地区的情况,办理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河道治理、地下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了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催化剂”作用,检察建议已经成为撬动保护公共利益重点难点问题的“杠杆”,以检察建议的制发为起点,相关行政部门已经启动了解决大气和草原环境污染、地下水资源保护等“老大难”问题。

为百姓稳稳的幸福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的努力方向。

正如方工所说:“法律并非无情,恰恰最有情,因为它维护的是全社会的正常秩序,体现的是人民大众的共同利益,私情在身、私谊在后,从来大不过公益。”

法制网北京12月26日讯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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