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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人盗电挖比特币获刑

2019-12-25 18:33:4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镇江12月24日电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吴俊猛 吴安娜 今天上午,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镇江特大“矿机”盗电挖比特币一案,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中,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3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据悉,本案是江苏省涉案金额最大的盗电案件,日前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庭审过程中,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

法院经审理查明,为降低运行比特币“挖矿机”的电力成本,2017年3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兰某锋、李某、毛某海共谋在丹徒区等地租用场地,通过互感器短接等方式盗窃国家电力挖取比特币。被告人王某斌、叶某华、蓝某连、毛某平明知上述情况仍出资加入并帮助维护管理。被告人朱某忠、徐某民、刘某群明知兰某锋等人盗窃国家电力仍予以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中,主犯兰某锋涉案金额高达13781383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退出赃款20万元、徐某民退出赃款60万元、朱某忠退出赃款18万元,共计98万元。目前,退出的赃款已发还相关电力公司。

庭审中,兰某锋等人自愿将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的近4000台“挖矿机”,以及账户中持有的14枚比特币,作为违法所得退赔给供电公司,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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