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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完善村规民约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河南蹚出扶贫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特色路

2019-12-24 14:51:08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编者按

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法治助力,促进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更离不开法治护航。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服从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大局,将法治扶贫与检察特色有机融合,开阔了精准扶贫的视野和思路,为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天,本版刊发河南、甘肃、广西检察机关的特色扶贫经验,敬请关注。

□ 法制网记者  赵红旗

“孩子变得孝顺了,俺老两口心气也顺了,日子越过越好。多亏检察官把孩子教育好了!”12月12日,见到来访的检察官郑万隆,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八里营镇黄琉璃村70多岁的老黄乐呵呵地说。

因家庭琐事,老黄的儿子对父母不管不问,老两口陷入贫困状态。“听说老黄的儿子在外买了房子,日子过得还不错,可他就是不管父母。”黄琉璃村党支部书记黄建勋无奈地说,村干部对其只能是批评教育。

在县委支持下,滑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这种“父母贫子女不贫”现象探索扶贫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延伸法律服务,助推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全省检察机关找准公益诉讼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探索创新民事公益诉讼监督方式,突出“志智双扶”,加强村民道德和法治教育,促进“父母贫子女不贫”现象的治理。

检察建议促全县排查

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敏带队在扶贫调研中发现,个别农村老人吃住条件简陋,生活孤苦伶仃,一开始以为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子女经济困难才导致贫困。经深入了解发现,竟是由于家庭矛盾或纠纷,导致子女与老人长期不来往也不尽赡养义务,使老人实际生活陷入贫困状态。

滑县县委收到检察院的调研情况汇报后,在下发的《关于支持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围绕司法扶贫,探索用好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延伸法律服务,支持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父母贫子女不贫、争要扶贫政策红利等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科学规范。

安阳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主持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例会,专门研究关于“父母贫子女不贫”民事公益诉讼问题,认为检察公益诉讼为乡镇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也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找到新抓手和切入点。

滑县检察院建议县扶贫办在全县范围内排查“父母贫子女不贫”情况。县扶贫办及时向各乡镇下发通知,摸清底数。滑县检察院与县扶贫办经过分析、甄别,确定了工作重点。

目前,拥有148万人口的“豫北粮仓”滑县,贫困发生率已由2014年底的10.1%降至如今的0.34%。县扶贫办副主任张宁信心满满地说:“滑县是全国率先脱贫摘帽的28个贫困县之一。到2020年,我们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特别是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在推动扶贫政策走好‘最后一公里’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与张宁的感受一样,八里营镇镇长常啸感慨地说:“以往,更多是从道德层面谴责子女不赡养老人现象。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职责中认为,这种现象既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使我们认识到,这类问题涉及道德和法律,需要从德治、法治方面同向发力、同步推进。”

据了解,滑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依法治理“父母贫子女不贫”现象的做法迅速得到各乡镇支持。

办理一案影响一片

刘苑村74岁的寡居老太李某患糖尿病经常住院,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因儿媳对李某有意见,其子拒绝赡养母亲,属于“父母贫子女不贫”的情况。滑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焦琰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团队摸排到这一情况后,决定开展立案调查。

“我们先查询其子的财产信息,然后询问村干部、周围邻居等知情人了解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向其子送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赡养义务。”主办检察官郑万隆说,检察机关坚持把释法说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通过严谨细致的谈话让李某之子、儿媳及村干部认识到,这种行为不仅违反法律,也不符合孝善美德。

在与李某之子、儿媳单独谈话中,检察官从法律和道德层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详细讲述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子女赡养义务,阐明利害关系。一番批评教育、释法说理之后,李某之子、儿媳深刻认识到,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更是违反法律、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行为,当即向母亲道歉。

看到儿子、儿媳认识到错误,李某不禁热泪盈眶。在检察官和村干部见证下,李某之子和儿媳当场承诺将按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照顾母亲的义务。

案件办结后,滑县检察院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向刘苑村村委会送达《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要求村委会协助督促李某之子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建议村委会修改村规民约,激励孝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接到检察建议后,刘苑村专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修订村规民约,明确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将在参与村级事务中受到限制。刘苑村村委会主任刘化兵说:“此案的办理在十里八村反响强烈,更多的村民认识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和道德义务。”

滑县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高长智说:“滑县检察院在脱贫攻坚战中积极参与乡村文明建设和乡村综合治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提升精准扶贫成效

在滑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秦志杰看来,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扶贫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了移风易俗,为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农村,子女不赡养老人并非个案,但一般认为没有触及到法律层面,滑县检察院的民事公益诉讼改变了传统认识。在这种理念下,扶贫先扶志为实现稳定脱贫提供了有力支撑。”秦志杰说,针对“父母贫子女不贫”等现象,滑县在全县农村持续开展“好儿子、孝媳妇、好闺女、孝女婿”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浓厚的孝老敬老舆论氛围,着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主脱贫思想。如今,全县共评选县乡村三级典型4200多人,由各乡镇负责将本辖区的典型事迹宣传展板安装到各行政村公示栏,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定了广大群众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陈敏坦言,探索之初曾担心基层干部心中有顾虑,再加上村民受传统观念影响,相关线索发现比较难。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从法律依据层面上进行指导,进而引导和推动这一问题得以解决。

一直关注此项工作的安阳市人大代表刘咏冰说:“滑县检察院通过办理扶贫领域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件,弘扬了传统孝道,提升了精准扶贫成效,在当地群众中产生良好反响,促进了乡风好转。这充分表明,检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大有作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对检察机关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更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河南省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李自民说,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稳中求进,通过再办理一些典型案件,做实做深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成为扶贫救助贫困户的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从制度建设上为更大范围推广提供实践样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和遏制返贫长效机制建设,巩固脱贫成果。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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