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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平顶山石龙区检察院强化“四度”工作回应群众呼声

2019-12-18 19:20:4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赵红旗

年迈的王某因一起盗窃案认为检察机关监督不力,便给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写信反映情况。检察长王全生接到信后,当即启动“员额检察官+办信联络员+书记员”工作小组模式进行办理,3天之内完成初查,并向王某回复。

近日,王全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为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石龙区检察院以制度化方式在广度、深度、速度、温度上下功夫,今年6月以来,共完成18件各类群众来信的初审分流,回复时间缩至5天,受理回复率达100%,到期答复率100%。

全面覆盖促“广”度。石龙区检察院及时出台《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细则(试行)》,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流程、部门配合,实现信、访、网、电全覆盖,并将来信答复和分流后办理答复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规范和解决。

繁简分流延“深”度。石龙区检察院通过优化、完善案件受理和初步审查机制,确立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所有信访件进行初核、审查分流,对疑难复杂的信访件,以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讨论决定,确保分流审查的准确性,对情况清晰仅需程序性答复的来信,由办信联络员协助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多措并举提“速”度。石龙区检察院对按照“日清、周结、月汇总”要求,建立电子台账,逐件登记群众信件,并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管理,做到日清日结、随办随回复,以办信联络员每月自查、部门负责人季度汇总督促、阶段性向院党组汇报答复工作方式,提示下阶段需重点关注的信访件。

不忘初心升“温”度。石龙区检察院确保时限内答复的同时,更重视答复质量,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和用词,及时予以答复,并与业务部门共同做好事前案情梳理、事中释法说理和事后跟进协助。同时,探索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第三方以公开审查的形式开展答复工作,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又强化了司法公信力建设。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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