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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率87.53% 上诉率不到0.4%

重庆九龙坡:多措并举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焕发活力

2019-12-12 16:50:0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满宁 通讯员尤勇军)今年1月至9月,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004件1219人,占同期公诉案件的87.53%,上诉4件6人,上诉率不到0.4%。

一直以来,作为年均提起公诉超1700件的重庆“办案大户”,员额检察官人均办结刑检案件150起。

这是日前记者在九龙坡区检察院采访时获悉的两组数据。

检察官办案量和办案压力都不小,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高适用率、低上诉率”又是怎样做到的?面对记者的提问,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何可通过举例的方式揭晓了答案。

袁刚(化名)曾因盗窃多次获罪。2018年1月,他在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地下通道尾随抱小孩的谢师傅,将其放在衣服口袋内的一部智能手机扒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该手机价值2457元。

“你的前妻告诉我们,只要你不再干坏事,真诚悔罪,会考虑重新接纳你,孩子9月份上一年级,你不是希望能陪女儿开学吗?”到了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何可在首次提讯袁刚时,即向他耐心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低头反复思量后,袁刚将整个作案过程和盘托出,同时配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证据链条,固定口供,进行了现场和监控视频的指认。此外,他还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袁刚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鉴于袁刚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检察官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七个月,最终得到法院采纳。

“我自愿认罪认罚,不上诉。”袁刚在听到自己因认罪认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后,向审判员坚定地回答。

“若不是适用该制度,他可能会判处八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何可说。

该案只是九龙坡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这项制度的突出特点和实践优势可见一斑。

据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凡介绍,该院还推行认罪认罚案件与普通案件分类管理,使文书制作和出庭程序大为简化,这也让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们少跑了很多路,“用脚”为这项制度投了“赞成票”。

“现在一人出庭,十几个案子就可集中开庭、逐案审理,节约了司法成本和资源,也提升了我们的工作效率。”何可谈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变了过去犯罪嫌疑人被动参与刑事诉讼的局面,通过给予他们程序选择权,让被告人主动参与到刑事诉讼当中去,达到了服判息诉,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

为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该院对照《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力清单》,明晰检察官办案权限,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此外,该院还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共同制定《九龙坡区关于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在场的暂行办法》,有效落实固定值班和流动值班制度。截至今年7月,值班律师已在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1848人次,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

一个个具体司法案件办理过程,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逐步显现出来。

“透过个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基层司法办案提供了一个全新平台,全方位提升了整个诉讼流程的质效。”该院检察一部负责人伍晋表示。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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