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山东单县宣判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

30名被告人致314人被骗 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2019-12-12 15:12:3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讯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触网”,网络购物也逐渐成为时尚。于是,有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将网络变成了违法犯罪的工具,电信网络诈骗刑事犯罪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近日,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四年不等,部分赃款被追回。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峰伙同季某秋、施某先后于2017年8月24日虚构“刘华”的身份作为法人成立福州恒宇尚品公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尚品公司)、2018年4月12日假借李某萍的名义作为法人成立福州海纳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得公司)。

被告人罗某峰、季某秋、施某是两家公司的股东。其中,罗某峰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营销业务;季某秋负责提供个人头像,虚假的工作和生活照及视频以及与客户视频语音聊天,还负责公司的进货和发货,并协助施某维护网络的运营;施某负责犯罪资源的购进和后台技术的维护工作,包括为实施诈骗而从境外购进微信号,提供非法获取的公民手机号码供业务员实施诈骗,公众号、APP平台的运营及维护。

两公司下设业务部、人事财务部和客服部。被告人杨某军为恒宇尚品公司的业务总监,被告人许某斌为海纳得公司的业务总监。另外恒宇尚品公司将所有业务员分成了5个组,分别为锋狼队、推广部、追梦组、猎豹组、雄鹰队。海纳得公司将所有业务员分成了6个组,分别为追梦组、攀梦组、苍鹰队、虎狼队、跃众组、飞跃组。各个小组分别有相应的队员和主管。

被告人罗某峰等人通过专门的培训脚本对业务员进行培训,由业务员冒充“高富帅”“成功人士”,用假身份、假头像、假视频、假生活照等添加一些经济上比较富裕的女性的微信号,然后利用专门的话术脚本和模板与被害人聊天,并给客户发一些喝茶、打高尔夫、参加宴会、进行慈善活动等成功人士日常生活的图片、视频。

取得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罗某峰等人就虚构自己为某购物商城的客户,通过投资该购物商城获利不菲。利用“一切、二切、三切”等诈骗套路引诱这些女性进入恒宇尚品公司与海纳得公司设置的购物升级公众号和APP平台,以购买劣质红酒和茶叶等商品升级增值为幌子,诱导其注册账号进行充值购物。实际上其所展示的红酒、茶叶等商品的进价仅为12至38元不等,而在商城的销售价格高达进价的几十倍。

此外,罗某峰等人还承诺被害人参加竞猜“探花”“榜眼”或“奇”“偶”升级成功后将获取160%的高额回报,并发送自己虚拟操作大额资金升级成功的截图诱导被害人,而当被害人升级成功后,负责与其联络的被告人阻止其提取升级商品、阻止退货提现、接着发送大额盈利截图,引导被害人按1、3、9的倍数继续加大投资;在被害人升级失败后引导其提取廉价商品或转为金币,资金转为金币的比例为1:1,承诺可以用金币兑换商品,但实际用金币兑换商品的比例则为100:1;并且发送自己升级失败的虚假截图安慰被害人并视情形诱骗其继续加大投资,以期翻身盈利,直至被害人血本无归。

自恒宇尚品公司和海纳得公司成立以来,实施诈骗长达9个多月,共诈骗被害人314人,诈骗总金额达95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峰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季某秋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

(刘 杰)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