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江苏某科技公司土地厂房进行司法拍卖,但由于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一直未搬离,导致无法顺利交付给买受人。该院决定对其实施强制腾空,组织20余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对该公司开展专项腾空行动,有效清理闲置土地70余亩、盘活闲置厂房3.4万余平方米,将土地厂房交付给买受人。(陈怀余 徐传寓)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