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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柏台法治精神的传承人

浙江新昌检察院弘扬英烈精神走出特色发展之路

2019-11-30 21:34:4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 法制网通讯员 王炳兴  黄锦锦

连绵的青山环抱,一池碧水犹如一颗巨大的蓝宝石镶嵌其中;白鹭栖息,村庄环绕钦寸水库而立,在青山绿水的映衬下尤为闪亮夺目。

这就是梁柏台烈士的故里——浙江省新昌县新林乡,他的纪念碑亭和雕像就坐落于水库边上。

梁柏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位司法部长、第一位检察长,中国劳动改造教育感化制度的创始人,是第一部红色宪法的起草人。他被誉为中国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

作为梁柏台烈士的家乡人,学习梁柏台烈士艰苦卓绝的革命精神和公正为民的司法精神,是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每位预备党员、新任干部、新进人员的第一堂“必修课”。

近日,新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琦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院行政编制60人,是个名副其实的小院,近年来,始终坚持传承和发扬梁柏台法治精神,抓党建、深服务、强监督、塑队伍,走出了一条“方寸小院”的特色发展之路。

新昌县检察院的干警对梁柏台的司法实践如数家珍:1932年,梁柏台组织制订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裁判部暂行组织及裁判条例》规定,各级裁判部可以组织巡回法庭,到出事地点去审判。条例中体现的“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理念,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他倡导的“公开审判”,凸显了“让庭审在阳光下进行”的理念……

“梁柏台在设计这些法律制度时,体现出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法治理念,熏陶着我们,感染着我们,更引领着我们,如何更好地把他的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我们一代代新检人的终身课题。”杨琦说。

近年来,新昌县检察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活动,做实做细服务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不跑腿”甚至“零上门”。此外,该院还不断探索完善公开制度,实现了“四大检察”各个领域全公开,这是“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充分体现。

“我们要立足小院实际,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行政、民事检察为突破,补刑事检察短板,扩大公益诉讼影响力,扬质效优势,补数量短板,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已近年底,杨琦在党组会上分析了“方寸小院”下一步发展方向。

据悉,2018年以来,该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共立案监督50余人,追诉近30人,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就有7人,办理行政、民事案件24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120余件,行政检察、民事检察的部分业务、刑事检察的逮捕质量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都走在了绍兴市检察机关前列。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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