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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见证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进展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解读今年前三季度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19-11-01 11:16: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周斌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批捕、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637人、970人,同比大幅上升;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9%,不诉率为15.3%;坚定不移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2535人,不起诉9119人……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2019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分析解读。

重点工作 批捕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人数大增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扫黑除恶、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重点工作整体向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卓有成效,“打伞破网”成效明显。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嫌疑人6511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0373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637人,同比上升204.8%。大量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共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2733人,决定起诉67557人,其中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970人,同比上升457.5%。

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持续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共批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9766人、23875人,同比分别上升25.1%、29.4%。办理环境污染类刑事案件有较大提升,其中以大气为侵害对象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共起诉涉及大气污染犯罪582人,同比上升62.1%,涉及水污染犯罪1885人,同比上升26.5%,涉及土壤污染犯罪2629人,同比上升24.4%。对扶贫领域犯罪批捕1532人、起诉2740人,同比分别上升96.9%、99.4%。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捕决定10973人,同比上升24%;不捕率为29%,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7个百分点;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作出不诉决定8565人,同比上升42.3%;不诉率为15.3%,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6.7个百分点,促进营造诚信有序、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

精准服务和保障民生。坚持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依法保护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进城务工农民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提起国家司法救助9180件,同比上升8.2%,实际救助人数8316人,同比上升7.2%。社会治安态势转好,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类犯罪同比均下降。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故意杀人罪同比下降7.1%,受理审查起诉抢劫罪同比下降16.7%,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类犯罪同比下降17.8%。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上述数据显示,各级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对社会公益、非公经济、困难人群等的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保障民生,切实担当起了运用法治思维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任,取得良好效果。

司法保障 证据不足不捕占比呈逐季增加态势

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中,刑事检察一直处于重要地位。捕诉一体是刑事检察运行模式的重大变革。当前,检察机关经过对内设机构的重塑性改革,捕诉一体刑事办案模式已经确立。数据显示,该模式运行一年多来,刑事检察工作效率总体提升。今年前三季度,共办结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532327人,占需要办理人数的78.6%,审结率比去年同期增加0.5个百分点。

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更加注重证据审查力度,今年前三季度,因证据不足不捕占不捕情形的比例分别为53.6%、56.7%、57.2%,呈现出逐季度增加的态势。因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占比相应下降。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因证据不足不起诉22794人,占19.2%,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引导侦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提前介入数量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侦查27838次,同比上升47.7%。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404142件486842人,同期决定起诉440717人,不起诉44312人。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除刑事检察工作平稳发展外,民事检察办案数量上升、质效提高;行政检察受理案件数量大幅提升,结案量越来越大。

在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领域,全国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3348件,同比上升33.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85件,同比上升100.9%。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实体监督,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占比也在增长,同期共提出抗诉数量占审结数的7.4%,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量占审结数的10.7%,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

做强民事检察,还应注重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度。今年1月至9月,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335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666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9.9%,同比增加6.8个百分点;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705件,同比上升1.9%,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566件,占同期提出数量的73.2%,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

行政检察方面,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9153件,同比上升30.6%;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02件,同比上升80.2%;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686件,同比上升92.5%。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特别指出,今年以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积极在服务大局尤其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充分履职,努力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84件,同比上升114%;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5件,同比上升289.5%。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4件,同比上升46.7%。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0件,同比上升30.6%。

除了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外,“四大检察”还包括检察公益诉讼。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的积极努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43679.2亩,保护被污染土壤668885.1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784774.4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579家;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1473万元,治理恢复费用4837.6万元。

通过办案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9128.6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483.8亩,没收地上建筑物215135平方米。

通过办案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12783.9公斤,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78214.2公斤,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24种243公斤,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94种5.3公斤。

未检工作 探索强制报告等性侵案件发现机制

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一项独立的业务类型,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

从前三季度的业务统计数据看,各级检察机关坚定不移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较好地实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保护。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2535人,不捕率为33.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1.6个百分点;不起诉9119人,不起诉率23.1%,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高14.5个百分点。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各级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发出以来,各地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讲,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分析,着手推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同时,探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等性侵案件发现机制,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决严厉打击。

今年前三季度,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7514人,提起公诉43640人,同比分别上升23.2%、27.6%。

深化改革 各级检察长办理案件占比达10%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保留了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权。近一年来,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回应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扎实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最高检注重加强指导,先后赴浙江、湖南、宁夏等地,采取直接阅卷、个别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基层侦查办案工作情况特别是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面听取意见建议。还选取4件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以及办案中遇到困难较多、阻力较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与承办人共同阅卷,共同分析研判,提出督导意见,指导做好侦查办案工作。注重典型案例指导,选取5起在服务大局、监检衔接、突破案件等方面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指导意义,为各地侦查办案工作提供参考。

今年前9个月,检察机关对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627人,包括重大案件4人、特大案件2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3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自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项改革落地生效。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分析说,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最重要体现在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两项工作中。当前,入额院领导走到办案一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依照规定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案件讨论,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办案常态化、办案类型多元化、办案活动规范化方面,都较好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378299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1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90%,所办案件涵盖“四大检察”的主要业务。

目前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已成为常规化重点工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两家双赢共赢多赢的工作局面逐步形成。各级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755人次,同比上升54.5%。其中县区院4304人次,同比上升59.1%;分市院1331人次,同比上升42.7%;省级院120人次,同比上升39.5%。检察长列席2786人次,同比上升76.4%,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

法制网北京10月30日讯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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