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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成立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

2019-09-23 14:46:3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通讯员麻昌俊 近日,青海省司法厅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建了该省首个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并印发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6名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志愿从事环保事业的执业律师及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法学专家成为服务团首批成员。

《办法》规定,律师服务团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承担的职责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专项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制定法律风险防范预案,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

《办法》明确,律师服务团在青海省律师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律师服务团成员的组织、联络、协调以及开展业务培训等日常事务;服务团及其成员要接受省司法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同时,《办法》对服务团成员的服务要求、承担义务、奖惩等作了具体规定。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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