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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农民工期盼的眼神

2019-08-30 15:48:02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徐守中

我在英山法院工作了30多年,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因而事事处处为农民着想,依法依规化解难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不久前,我接到农民工代表段某某、柯某某与林某某债务纠纷执行案。在执行中,我查明,被执行人林某某因负债累累导致家庭不和,已与妻子离婚,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符合中止执行的情形。

当我们正要决定中止执行时,10位老实本分的农民工来到执行局,纷纷打着哭腔说:“徐法官,帮帮我们吧,这可是我孩子的读书钱啊。”“我老伴就盼着这些钱给她治病啊。”“我种田的种子钱就靠这钱呀。”

我望着他们期盼的眼光,眼圈也湿了。次日,我便向执行局局长请求到沈阳执行被执行人林某某对东北某分公司的到期债权。一到沈阳,我和同事顾不上旅途劳累,立即前往东北某分公司核对其账务,查明该公司确实拖欠林某某工程款近30万元,但该公司以款项未到账为由,拒不协助执行。

我和同事果断冻结了林某某30万元到期债权中的25万元,并向该公司下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然而,该公司代表人蔑视法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通知书既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到期债务。由于英山与沈阳相去甚远,沟通不便,该案执行进程缓慢,也成为了我心里的一个结。

于是,我再次请求分管院长批准再上沈阳执行:“法律的尊严靠法院来维护,农民工的血汗钱要靠人民法官来实现,强制执行是司法审判的最后防线,如果这道防线形同虚设,法律权威和尊严便会丧失。我们应再次赴沈阳,案子不执行完毕决不收兵。”

我的请求得到了院党组批准,我再一次带队北上。然而东北某分公司总经理仍然自视甚高,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我按照法定程序送达了强制执行裁定书,同时带着同事查遍了沈阳的十几个银行。尽管由于异地办公影响了查询速度,但好在到了第三天下午,我们终于在某商业银行查到了该公司的91万余元存款。

我们依法立即采取了冻结存款的强制措施,这下公司负责人再也没有了那神采飞扬的样子,老实履行了义务。案件执结了,农民工的血汗钱讨回了,法律的尊严也得以维护了,我心里的一个结也解开了。

童曙明/整理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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