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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忠诚”写在天地间

——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法官陈印田

2019-07-09 22:56:2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报记者 史风琴 丁力辛

陈印田在阅卷。丁力辛 摄

有人写诗这样称赞陈印田:

你一生只为一个“民”字,且心甘情愿;

你内心至尊只有法,且不徇私情;

你树立权威不求官,且无怨无悔;

……

你以自己的浩然正气,把人民法官的职业忠诚写在天地间!

陈印田的“忠诚”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在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中国法官十杰”评选中,陈印田的得票数居“中国法官十杰”之首。

他审理的千件案件无一错判

陈印田于1984年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一庭当时主要担负审理二审重大刑事案件的任务。陈印田对自己的要求是:要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某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死刑,而史某上诉却称“人不是我杀的”。陈印田仔细审阅了该案的全部材料(当时还未实行二审开庭),发现卷中清楚地记载着“在死者尸体西侧发现一处较新鲜的往南方向的足迹”,但却不见此足迹的鉴定。带着疑问,陈印田两次提审被告人史某,史某始终说“人不是我杀的”。据此,陈印田提出了将此案发还重审的意见。案件发还重审后,公安机关对此案所涉足迹、血型等作了鉴定,认定杀人凶手不是史某。不久,真正的杀人凶手被抓获归案。史某因犯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某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陈印田在审理此案时发现,王某虽杀了人,却没有杀人动机,王某还不止一次地说“杀人好玩儿”。陈印田提审王某时,王某语无伦次,答非所问,举止与正常人大不一样。陈印田一边提审,一边仔细观察王某,初步断定王某有可能是精神病人。尔后,陈印田又赶往王某所在的村子调查。一进王家,陈印田愣住了:屋内一片狼藉,王某的妻子、儿子都是精神病人。陈印田又找村民们了解情况,村民们反映,王某平时精神不正常,人们都叫他“王疯子”。王某的父亲和姑姑也都是精神病人。于是,陈印田提出将此案发还重审、对王某作精神病鉴定的意见。精神病医院的鉴定结论是,王某作案时无责任能力。原审法院撤销了原判决。

令人折服的是,陈印田审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错判。

他始终坚守人民法官的高风亮节

无论平时还是在工作中,陈印田始终坚守人民法官的高风亮节,在情与法的较量中,他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在钱与法的较量中,他守身如玉,明镜高悬;在权与法的较量中,他刚直不阿,坚如磐石。

被告人刘某被某中院判处死刑后,陈印田的一位老战友得知陈印田负责此案的二审,就找上门替被告人说情,让陈印田“高抬贵手,刀下留人”。陈印田只是说“核查后再说”。老战友心里没了底,把陈印田的父亲“搬”了出来。父亲把希望的目光投在了儿子身上:“你想想办法,这么多年来爹头一次求你呀!”陈印田耐心劝父亲不要管案件的事。父亲不高兴地问儿子:“爹说了也不行?”陈印田认真地回答:“其他事爹说了都行,案子上的事爹说了也不算,爹没有法律大!”为此事,父亲很长时间不和儿子说话。父亲因患癌症做了手术,陈印田不忍心让父亲生气,可他又无法让老人满意。他说:“我是法官,我绝不能以枉法裁判为代价去换取父亲的满意!”后来经家人做工作,父亲终于认识到儿子是对的。

亲情打不动他,金钱和物质诱惑在陈印田面前同样无能为力。

陈印田审理一件故意杀人案件时,到某县办案,一名干部到宾馆找他,许诺假如能给被告人“留条命”,就给陈印田好处。尽管被陈印田拒绝,那名干部还是“叮嘱”陈印田:“一定不惜一切代价!”后来,那名干部将一块金表塞给陈印田,陈印田当场拒绝。陈印田赶到某市后,那名干部又托人将金表送到市里,结果再次遭到陈印田的拒绝。审理此案后,陈印田提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合议庭和院审委会支持了他的意见。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不仅有人“买”人头,还有人“卖”人头。不论“买”还是“卖”,陈印田都是明镜高悬、执法如山。

某市一位领导在回家路上,手中皮包被一犯罪分子抢走,包内有9000元人民币和部分证件。犯罪分子逃跑途中将皮包交给同伙,事后两人分赃。某市中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和死缓。案件刚到陈印田手里,有人便找到陈印田:“你只要维持原判,有什么要求都满足你,钱给你送,物随你要。如果改判了,不好向领导交代。”陈印田坚定地说:“钱和物我都不要,至于如何向领导交代,那是你的事,我老陈认法不认人!”审理此案后,陈印田认为此案量刑畸重,必须改判。河北高院分别对两名被告人予以依法改判。

他13年完成了55年的工作量

陈印田审理的案件,大多是大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审理这些案件工作量非常大,花费的时间也非常多。因此,陈印田很少休节假日,平时大部分业余时间也都用在了办案上,而且每年都有五六个月时间在基层办案,有时一天要跑三四个县。

他在审理一件故意杀人案件时,要到青龙县一个小山村核实被告人投案自首情况。这个小山村位于青龙县境内最高的一座山的半山腰,山路极其险要。当地法院的同志劝陈印田:“算了吧,又不是了解什么重要情况。”可是,陈印田还是坚持上了山。了解完情况,天色已晚,汽车只能慢慢往山下移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掉进深渊。下山后,车上的人个个一身冷汗。司机埋怨陈印田:“你这个人不正常!”

他审理了一起罕见的入室抢劫案件,11个人组成的犯罪团伙在3年内入室抢劫131起,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陈印田从春节初三起就加班办案,很快审结了此案。

有一段时间,陈印田手里有几件大案,他就吃住在办公室,连续多天加班,累得吐了几次血,几件大案接连审结。妻子责怪他:“你心里只有工作!”

在1990年至2002年间,陈印田共审结千余件刑事案件。按照当时河北高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的任务指标计算,陈印田13年完成了55年的工作量。

“我在审判岗位上为党和人民工作了多年,付出了太多太多,但至今我无怨无悔。非常感谢党和人民对我多年的教育培养。如果有可能,我还要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多的贡献!”已经72岁的陈印田这样说。

人物小档案

1947年10月出生,1968年12月应征入伍,1984年4月转业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晋升为副厅级审判员,2008年4月退休。 荣誉

荣立个人一等功6次、二等功6次,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2003年中政委)、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官(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官十杰(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4年全国总工会)、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国务院)、河北省先进工作者(2004年河北省委、省政府)、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2004年河北省政府)。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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