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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正确价值观融入裁判

2019-05-29 12:11:1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春晓

不久前还在呼伦贝尔中院民四庭的我看完一起案卷的卷宗后,久久不能平静,小品里出现的桥段竟真的在我的身边发生。

家住联合村的村民牟某驾驶摩托车时不幸发生事故,身体严重受伤,头部流血不止。危急情况下,邻村村民老曲驾驶好友的小轿车和牟某父母一起将受伤的牟某送往医院,但因老曲对路况不熟,加之救人心切,车速较快,路过桥梁公司正在维修的路段时躲避障碍物不及,车辆冲到了路基下,小轿车损坏、牟某全家受轻伤、老曲颈部也严重受伤。

老曲觉得,乡里乡亲的,互帮互助很正常,就自行住院进行了治疗,还与桥梁公司共同出资将小轿车修复好。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牟某及其父母一纸诉状把他和桥梁公司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一审法院根据交管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老曲与桥梁公司各承担50%的过错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子一判决便引起轩然大波,当地村民议论纷纷,多数都是为老曲打抱不平,认为“帮了人还赔钱”。老曲也认为自己冤,一审宣判后就上诉,要讨个说法。

身为二审法官的我第二天一早带着合议庭成员,驱车四个多小时到当地审理该案。听说法官来了,当地村民自发地聚集到法院来旁听,法庭上座无虚席。

开庭后,待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介绍了案情经过和各自的意见、主张后,我问牟某的父母,“当时你们很着急,一再催促车开得再快点,有这回事吧?”

“有,当时都快急死了!”

我接着问:“你们认为你们的损失应当由老曲负责,那么老曲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他们不假思索地说道:“他自己受的伤自己管呗!”

此话一出便引来在场群众的阵阵指责声。见此情景,我接着问道:“车辆受损的费用,你们拿了吗?”

“没有,我们也受伤了,为啥还拿钱!”

“人家老曲受伤了不是还给拿钱了吗?”旁听席上的村民站起来说话了。

以此为契机,我立即邀请现场的其他村民发言,最后让大家集体表决,大家一致表示老曲不应赔偿。牟某妈妈环顾四周,欲言又止。

我走到牟某的父母跟前说道:“一审法院的判决没有错误,我可以依法维持原判,支持你们的赔偿请求,但你们想一下,假如以后你们再遇到这样的事情,老曲或者街坊邻居还会再帮你们吗?”“对呀,做人得讲良心。”周围人说道。

我察觉到牟某妈妈嘴角边微微的颤抖,我连忙问:“孩子现在没事了吧?”她一下抬起头来说:“孩子现在在家养着呢,要是没有老曲,我儿子啥情况还真不知道呢,其实应该谢谢他……”

我宣布休庭。在休庭时牟某妈妈主动放弃了向老曲的赔偿主张。

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该案最终成功调解。那天,来旁听的老百姓让我印象极为深刻,他们说法官没让好人受委屈,以后该救人还得救……作为法官,我觉得在把握审判节奏时也应该注重借助审判环境,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过程中,让正能量不断传播。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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