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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的六个维度

2019-05-10 16:06: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钟明亮

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是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推进智慧诉讼服务要从理念维度、技术维度、管理维度、集约维度、宣传维度、评价维度加强建设。

2019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五改革纲要”,提到要“推进智慧诉讼服务建设,研发智能辅助软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诉前调解建议、自助查询咨询、业务网上办理等服务,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是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目前,全国各地正如火如荼地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的现代化建设。普遍设立“线上诉讼服务中心”。各省高院至少建立了统筹全省的诉讼服务网,也有少数中基层法院在高院诉讼服务网之外设立本辖区的诉讼服务网。“线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名称虽有一些差异,例如: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等,但诉讼服务的内涵是一致的。“线上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主要集中于网上立案、案件查询、诉讼指南,少数还涉及网上调解、网上缴费、风险预判、司法救助、信访投诉等。一些法院积极引进“线下”诉讼服务智慧硬件。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引进“小法”“棠城小法”等诉讼服务机器人,承担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程序引导、法规查询、案件查询等工作。有的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引进其他智慧设备,拓展诉讼服务功能。例如:北京西城法院设立诉状辅助生成自动终端,根据当事人情况自动生成格式化诉状并现场打印;设立诉讼智能评估终端,根据当事人情况评估诉讼风险;设立立案信息自助填报系统,当事人可根据提示自助立案。

就部分法院推广的线上或线下诉讼服务中心来看,机器真正用法律的思维为群众和法官服务的效果还有待提高,机器深度学习诉讼服务的能力并不突出。此外还存在智慧诉讼服务的功能类别还不齐全,智慧诉讼服务的衔接机制不顺畅等问题。笔者认为,推进智慧诉讼服务要从理念维度、技术维度、管理维度、集约维度、宣传维度、评价维度加强建设。

一是理念维度。智慧诉讼服务归根到底离不开智慧、诉讼、服务三个要素。智慧要以人工智能为依托,诉讼要体现司法规律、服务要以人民为中心。三个要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共同促进以人工智能为依托的多元化、立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分调裁审、保全、鉴定、评估、送达,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联动;智慧线上与线下诉讼服务并行不悖;对外智慧诉讼服务与对内智慧诉讼服务同步推进。

二是技术维度。建设以人工智能为依托的智慧诉讼服务中心要始终坚持以满足用户体验为导向,结合大数据基本特征、自然语义、法律语义处理(NLP)先进技术、计算机深度学习等主要特点,对诉讼服务各项功能进行人工智能化和法律专业化设计。各地法院在引进人工智能技术服务诉讼时不仅要重视审查人工智能特点,也要重视审查人工智能与司法规律的融洽性。

三是管理维度。目前,网络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在保障诉讼服务网服务功能的同时维护法院保密信息安全,是建立线上诉讼服务面临的重大考验。对此,既要加强对智慧诉讼服务技术开发和维护公司的监管,也应探索建立统一的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机构。

四是集约维度。建设智慧诉讼服务的成本并不小,这也是为何各地法院建设力度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为避免盲目跟风、不切实际的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泛滥,在省级层面已经建立了线上诉讼服务平台后又建立中基层法院的线上诉讼服务并无必要;各中基层法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引进线下诉讼服务智慧硬件,但应避免为蹭热点而引进功能重复的技术设备,造成浪费;此外应加强与综治机构合作与数据共享。

五是宣传维度。推广智慧诉讼服务时已出现群众不知也不会用诉讼服务智慧硬件的情况;很多群众甚至律师并不习惯网上立案,而更喜欢传统的现场立案方式。究其原因,要么是对网上立案操作流程不熟悉,要么是没有意识到其便利价值。因此,应加大对诉讼服务智慧硬件的宣传力度。

六是评价维度。智慧诉讼服务要重视用户体验,根据用户反馈不断进行技术更新。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符合时代特征,也是司法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新的尝试不可避免会遇到新问题,智慧诉讼服务建设的任何时候都需要关注用户体验,重视用户评价,唯其如此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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