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假合同抵押骗贷款赔老本案发获刑罚

2019-04-15 15:21:0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 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李新花

利用一份虚假的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作为抵押骗取银行贷款,虽确实用于生产经营,但却构成了骗取贷款罪,仍被法院判刑。

周军(化名)是新疆玛纳斯县农民。2014年底,周军为了多贷款,用承包某团场670亩土地的合同经营权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70万元。银行简单审核后与周军签订了借款期限为一年的借款合同,并于2015年1月15日给周军账户转入贷款70万元。周军将这笔贷款用于其在呼图壁承包的个人土地种植,结果因种植不当赔了。2016年1月贷款到期后,仅归还银行20万元,其余无力归还。银行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前往某团场核实时发现周军提供的合同是假的,某团场根本没有与周军签订过土地承包合同,遂报案。

2019年2月,玛纳斯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周军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

办理此案的玛纳斯县检察院检察官说,虽然周军贷款确实用于土地种植,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但其采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70万元,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的行为,侵犯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符合刑法修正案(六)增设的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周军明知自己不符合贷款条件,却弄虚作假,使银行作出错误判断,故受到法律制裁;银行没有仔细核实贷款的真实归属,也是导致贷款被骗取的因素,因此银行应当对贷款的发放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编辑:赵婕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