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涉黑案件涉恶案件14件,批准逮捕136人,依法提起公诉20人。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侦查监督局、公诉局刑检办案力量为主体,控告申诉科、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全力协助,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在办案过程中,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配合,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力度。同时,针对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势。 袁航 张欣枚
编辑:王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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