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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我国已成世界上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国家

2025-10-26 19:40:3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10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作报告时指出,海事司法是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海事案件,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海洋强国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事审判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报告指出,根据1984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我国设立了第一批海事法院。40多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海事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实现全方位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海事审判体系最完善、案件数量最多、案件类型最丰富的国家。 

报告具体从几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一方面,专门化审判体系日趋成熟。先后建立11个跨行政区域管辖的海事法院及42个派出法庭,形成海事法院、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两审终审”的海事审判体系,管辖范围覆盖我国全部海域、通海可航水域和港口。 

另一方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类型不断拓展。年收案量从1984年的18件增至2024年的3.44万件,截至2025年9月,累计收案63.8万件,标的额逾4.5万亿元。受理案件范围从18项增至108项,从受理海上贸易航运相关纠纷为主,拓展至海洋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港口码头建设、海洋特色文旅等新兴领域。 

此外,法律适用规则体系日趋完善。配合立法机关修订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中国特色海事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累计发布海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38件、指导性案例16件、典型案例122件,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海事参考案例140件,有力保障法律统一正确适用。 

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在服务保障国家海洋事业发展中肩负重要职责使命,始终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依法履职尽责,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为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法院依法履行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能,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报告具体介绍,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方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推进海洋环境监管部门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衔接,相关规定被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吸收。2022年以来,海事法院审理海洋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179件。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方面,加强与检察、海警、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作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构建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系。 

健全完善涉海法律规则体系 

报告同样指出了当前海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具体包括: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仍有差距、海事审判法律制度保障有待健全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存在短板制约、海事执法司法协同履职仍需加强、复合型高素质海事审判人才相对短缺。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具体包括: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海事审判职能更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快建设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不断增强我国海事纠纷解决机制的吸引力;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健全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制度,强化海事执法司法协同机制,着力解决派出法庭建设实际困难;配合健全完善涉海法律规则体系,全力配合立法机关海洋法制定工作,积极助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海商法修订,做好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工作;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海事审判队伍,健全海事审判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优化海事审判人才梯队建设。 


编辑:王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