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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中院出台十六条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5-06-05 11:05:5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6月4日,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出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举措》(以下简称《十六条举措》),从“依法平等保护、精准司法服务供给、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四个方面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京新实践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十六条举措》聚焦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小微企业全方位保护、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有效发挥南京资源要素汇聚优势,系统服务要素供给,更好为企业发展赋能,营造亲商护企环境。聚焦创新企业诉求直达机制,优化涉企保全机制,应对出海风险等方面,积极回应企业普遍的迫切诉求,让企业充分感受高效且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聚焦打造宽容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规制恶意违法索赔等方面,发挥司法指引功能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聚焦重大项目司法保障、提升实质解纷水平、强化破产拯救出清、完善审判协同和司法协作机制等方面,构建协同治理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中院积极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生态。依法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保障经营主体及时获得支付。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政策,支持行政机关建立“首违不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依法纠正“小过重罚”、违法设立市场准入门槛、趋利性执法等不当行为。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前瞻性研究,提升对首发经济创新业态包容度。依法规制恶意索赔、惩治违法索赔,严惩自媒体对经营主体的敲诈勒索、恶意诋毁商家声誉等行为。注意区分恶意侵权和经营合作中发生纠纷的情形,既严惩恶意侵权,又引导合作发展。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