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守护未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成长(1978-2024年)》(以下简称《守护未来》),介绍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走过的不平凡历程。
《守护未来》提及,截至2024年底,全国法院共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其中实现综合审判少年法庭930余个,独立建制少年审判机构610余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员额法官9100余人,法官助理6000余人。截至目前,北京、河北、吉林、上海等十家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成立未成年人审判专门机构。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组织保障,积极探索、推动审判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大力推动审判机构建设
1984年10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合议庭,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分离,采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审理,更为注重犯罪原因的调查和教育疏导。
长宁区法院的这一改革,标志着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年法庭的诞生。
1988年5月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验交流会议”,即第一次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和推广。到1992年6月,全国少年法庭达2763个,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少年法庭审理。
……
“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门机构的实践,极大促进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发展,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所借鉴,有的上升为法律规定。”《守护未来》回顾了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队伍建设历程。
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于2005年拉开序幕。2006年8月,最高法启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确定了15个省(区、市)的17家中级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后报经中央政法委同意,试点范围扩大至49家。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扩大到民事和行政案件。
2023年5月,经研究,最高法党组决定设立最高法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作为专项工作机制依托民一庭运行开展工作,统筹承担原来分别由研究室、刑一庭、民一庭承担的相关职能,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
2023年,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提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融合协同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公益诉讼职能。
2024年5月,最高法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强调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的融合履职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
健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坚持特殊、优先、双向保护原则,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出发,持续深化少年法庭改革创新,根据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工作,逐渐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成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亮点”和“标识”。
“长宁区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后,即把查清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与查明犯罪事实、核对证据置于同等重要地位,法官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通过通信、上门走访、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家长、亲戚、邻居、民警、老师、同学等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家庭结构、成长过程、道德品行、身心状况等情况。这一做法得到推广且为刑事诉讼法所吸收。”《守护未来》中提及。
圆桌审判方式,是少年法庭为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抵触心理而创立的特色机制。由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就座于椭圆形法台周围,开展座谈式审理。而对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被告人,为体现法律和法庭的严肃性,一般不适用圆桌审判。
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是另一项特色,对于查清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准确判断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准确定罪量刑和矫正,具有重要意义;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也得到广泛应用。
寓教于审深化庭审效果,社会观护彰显人文关怀,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心理疏导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回访帮教巩固教育感化成果,封存犯罪记录避免“标签”效应……人民法院不断推动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延伸工作做深做细。
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守护未来》中提及,2019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计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万余条。
这些司法建议中,“记载”着人民法院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力。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家庭、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人民法院依法向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安全提示,向学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问题解决。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
在促推家庭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妥善审理监护、抚养、探望等案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标准确定监护、抚养、探望等问题,为未成年人依法得到家庭保护、享受亲情关爱创造条件。
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依法判令监护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因缺失父母关爱而走向歧途。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未成年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立即采取措施。2020年至2024年,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239份。
此外,人民法院还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至2024年,全国各级法院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1600余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4万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
学校是事关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重要场所。在促推学校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审理校园纠纷案件,坚决依法惩治各类“校闹”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学校依法依规开展教学管理提供司法保障。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的,积极联动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及时协调处理,避免发展成恶性案件。对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责任。
在促推社会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分析报告机制。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或将相关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理,以推动消除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漏洞、盲区。在促推网络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向有关网络企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或将相关线索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在协调落实政府保护方面,人民法院积极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支持、监督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保护措施、健全配套制度。
回顾过往,数代少年法庭法官砥砺奋进。面向未来,人民法院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深化调查研究,坚持改革创新,勇于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