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张晋 张公辉
如今,在江苏省宿迁市多个事故易发地、复杂路段道口、隐患整改地段、医院、学校、车站、停车场等处都能看到“爱心锥桶”,以备群众不时之需,消除潜在隐患,预防、减少、避免意外刮擦事故发生。
今年4月,江苏宿迁市民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该市经济开发区澳门路37号电杆处时,因停在道路右侧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未在车后方设置警示标志,加之夜晚通行条件较差,陈某某不幸撞车伤亡。
事故发生后,宿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领导多次实地调研,在协调增加停车场(位)位的基础上,结合经开区道路物流、人流、车流的实际情况,推出了“爱心锥桶”新举措,要求所有巡逻、处警的民警辅警,每天执勤时车上都要携带“爱心锥桶”,以便随时提供警示安全保障。
据了解,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凡发现在经开区道路上的“违停”车辆,就会在车后方摆上“爱心锥桶”,即时联系驾驶人让其开到安全地段;对暂时无法开走或联系不上车主的车辆,在置放好“爱心锥桶”警示的同时,还会在车辆前方显眼处粘贴“交警提醒”单,告知车主“违停”的危害和要承担的责任;对安全隐患突出的“违停”车辆,采取“锥桶+人守”的方式,让锥桶在车后方“站岗”,民辅警指挥车辆行人通行,直到隐患消除。
据统计,自今年5月实施以来,该大队已在辖区各路段存放“爱心锥桶”100多处3000多支,粘贴“交警提醒单”近2000张,发送宣传传单2万多张,经开区道路未发生一起车辆“违停”肇祸事故。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