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郭怡君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接到一精神障碍患者求助,称其与同事在公司宿舍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伤者要求其赔付人身伤害赔偿金50000元。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该企业驻厂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伤者人文关怀费用3000元。
据悉,当事人是一名精神障碍患者,今年3月经劳务派遣公司介绍入职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某公司。因病情影响出现妄想症状,怀疑同宿舍同事在其食物中投毒,导致与同事发生冲突,并动手打伤对方,后被该同事向其提出50000元的赔偿要求。
接到求助后,社区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走访工厂,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为了妥善解决纠纷,社区维稳综治办分别与当事人及其家属、被打者及劳务派遣中介的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经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出于对受害人的人文关怀,由劳务派遣中介承担3000元的赔偿费用。同时,街道综治办还积极协调社区资源,协助李某申请绿色通道住院治疗,以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在当事人出院后,劳务派遣中介却从其工资中扣除了之前企业支付的3000元人文关怀赔偿费用。当事人再次向社区求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得知这一情况后,社区维稳综治办再次迅速介入调解,与劳务派遣中介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强调人文关怀赔偿是企业对受害人的一种补偿和关怀,不应从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经过多次沟通,劳务派遣中介最终同意将扣除的工资转回给当事人,并经过其家属同意,护送其至车站乘坐火车返乡安心休养。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