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舒宁
近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入侵住宅案件。
2023年7月14日,被害人陈某生向被告人王某光借款4万元并用车辆抵押。同年8月3日2时许,王某光饮酒后因上述抵押的车辆没有放在其那里而心生不满,遂到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陈某生的家门口欲找陈某生理论,并多次踢踹陈某生家民宅大门,至大门锁壳脱落、变形。
王某光踹开陈某生民宅大门后,闯入该民宅二楼欲找陈某生理论,并踢踹毁损二楼三间房门,至房门裂痕、裂洞、凹陷。之后,王某光踢踹并持手机砸某牌轿车。期间,陈某生的母亲钟某凤受到惊吓,陈某明在劝阻过程中右手手背被王某光手机砸到。
经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轿车、民宅房门等物品损失价值计人民币3996元。案发后,王某光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并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光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毁损他人财物,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并据此提起公诉。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光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并结合王某光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决王某光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现该案已一审结案。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