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通讯员 张建国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解龙城街道某小区楼栋电梯损坏维修费纠纷。这是该中心自今年9月成立以来受理的首起纠纷,最终业主、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公司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今年8月,龙城街道某小区一业主家厨房水阀漏水,由于家中没人,漏水从屋内漫出流向屋外的3台电梯,导致电梯出现故障。直到次日清晨5时,保洁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电梯出现异常,通知物业工程部排查原因。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回家关闭水阀,并联系电梯维保公司紧急维修,于第二天完成3台电梯的抢修工作。
事后,电梯维保公司核算出3台电梯的维修费用共计5.7万余元,要求相关方支付。物业公司认为,电梯损坏系某业主家中漏水所致,应当由该业主承担这笔费用。该业主则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才导致电梯损坏,物业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且3台电梯使用已逾10年,本身就存在问题,因此事故责任不应全部归于此次漏水,故要求对此次维修进行鉴定检测,确定具体的维修金额。
纠纷发生后,社区及街道多次组织调解无果,龙城街道请求“宜和居”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协助化解。在调处团队法官组织下,业主、物业及电梯维保公司三方当事人及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到中心进行调解。
在听完各方陈述后,法官向大家全面分析整个事件:对于业主而言,此次漏水纯属意外,而且其房屋同样因为泡水导致损坏;对于物业公司而言,由于漏水发生在深夜,其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排查也情有可原;对于电梯维保公司而言,其在接到物业公司的通知后,为了保障整栋楼业主的出行,加班加点进行抢修,相关费用理应得到支付。
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和协调,三方当事人逐渐去除芥蒂,愿意对电梯维修费用的承担进行调解。法官趁热打铁积极调解,最终促使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电梯维保公司适当减免维修费用,业主对此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承担次要责任。业主与物业公司当天即向电梯维保公司支付维修费用,三方握手言和。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