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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罗源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保护特色文化遗产

2024-06-14 16:47:2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张栩嘉 陈晴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检察院以古道、古厝、古树等罗源特色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全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保留罗源独特乡村风情,助力提振乡村文旅产业。

白塔村段罗宁古官道地处罗源县白塔乡白塔村、毗邻沈海高速水古出入口及104国道,沿途不仅风景优美,还有才翁石等重要文物点,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较高的景观价值。

2023年,罗源县检察院在排查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白塔村段罗宁古官道存在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堆积、个别路段缺失石板等情形,既有损整体景观风貌、影响游览体验,也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

针对上述情形,罗源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召开磋商,推动其及时整治。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具体项目运营单位予以整改,并加强对白塔村段罗宁古官道的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力度,提升运营维护质量,保障整体景观和古官道的良好风貌。目前,罗宁古官道缺乏管护现象已得到切实整改。

近期,罗源县检察院在进行线索摸排时,发现某处国家级传统村落个别历史建筑存在消防器材超过维护期限、外墙被人涂污刻划的现象。

罗源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协同能力邀请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议,明晰整治主体职责,商讨整治措施。考虑到此案存在行政部门与属地政府间职能交叉互补的情况,罗源县检察院还同时邀请属地政府召开磋商会议,督促其就各自辖区内传统村落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目前,上述国家级传统村落村内环境卫生已经得到治理;过期消防器材已全部更换,被涂污刻划的历史建筑外墙已被修复,核心保护范围出入口已设置保护标志提醒游客。

为了能够让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效果更有效地回馈到生态保护中去,针对检察公益诉讼赔偿金存在的收缴难、使用难问题,罗源县检察院积极联合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11个部门出台《罗源县检察公益诉讼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资金来源、资金收缴、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大大提高资金使用率。目前,罗源县已投入51.79万元生态修复金用于甘厝村水松群落保护。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