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赖泽强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依托“跨域调解中心”高效化解了一起永安市人民法院文创园人民法庭委派调解的跨域民间借贷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据了解,常住于三明市三元区的田某与家住永安市槐南镇的罗某因借贷发生纠纷,田某将罗某诉至永安法院文创园法庭。因槐南镇距离建设法庭较近,文创园法庭遂根据与大田法院建设法庭签订的《跨域司法服务合作协议》,将该案委托至建设法庭“跨域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收到案件后,该中心专职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邀请当事人到“跨域调解中心”协商化解纠纷。调解员在与罗某沟通过程中了解到罗某是因患病治疗而无力及时还钱的情况后,引导田某换位思考,宽限罗某一定的还款期限。在调解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田某与罗某达成调解协议,罗某当场返还田某借款1000元,并明确剩余借款的还款时间,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年来,大田县法院建设法庭做实跨域资源共享、诉源执源共治、和美边界共育的工作模式,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
编辑:莫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