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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搬进来住了!”武汉法官6次上门助申请人解难题

2024-02-09 11:06:0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通讯员 邓爽

“水电、电梯都通了吧?准备什么时候搬来住?”

“快了,正装修呢。感谢法官,若不是你们想方设法帮忙沟通协调,这事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1月30日,农历腊月二十,天气潮湿阴冷。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赵青松一行来到当事人李某家中,了解一起案件的执行情况,这已经是赵青松第6次来这里。

几年前,李某在当地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小区物业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通水电、停电梯,导致其无法正常居住。

多次协商无果后,2022年6月,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黄陂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责令物业公司限期开通水电和电梯。

判决生效了,但问题却迟迟没有解决。为早日住进房子,李某多方奔走,但进展甚微。

2023年7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承办法官赵青松第一时间到该小区调查走访,发现该物业公司已注销,原办公地人去楼空。

被执行人公司注销,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情形。

“中止执行很容易,但问题还是没解决,这个事不能这么简单处理。”赵青松不甘心,再次深入调查,发现情况远比想象中复杂得多。

原来,开发商认为李某不是从自己手里买的房屋,没有义务给他开通水电;小区业委会以开发商移交的业主名单中没有李某为由拒绝通水电;水、电部门则称,目前小区已铺设水电线路,单接管线入户的可能性不大。

经反复研判,赵青松拟定了几种方案,召集小区业委会、开发商、社区居委会开会,并邀请水务公司、电力公司负责人到场。

“房子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今天请大家一起来,就是想请各方想想办法、出出力,‘一揽子、一站式’解决李某的困难。”赵青松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赵青松提出先由小区业委会开通住户电梯、接通该房屋水电,后续再安装单户水电表的方案。经反复讨论,该方案最终获一致同意。

在赵青松督促推进下,问题得到一步步解决——

会后,电梯在25楼停靠了;9月,走电线、铺水管;10月,房屋通水通电,加装单户水表和电表;2024年1月,李某房屋的水电单独开卡开户,水电后续使用问题得到解决。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等方式维权。但不管用哪种方式,都会增加群众的负担。我多费点心,多跑点腿,争取把问题解决,让矛盾在我这里终结。”赵青松说。

春节临近,李某家中堆满各类装修材料,窗户上贴着红彤彤的“福”字,处处洋溢着“开工大吉”的喜庆氛围。

“终于要搬进来住了,2024年真是个好年景!”李某幸福地说。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