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欢 通讯员 冯威 李琳婕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获悉,在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配合下,该局破获一起破坏生态环境案,3名嫌疑人因非法倾倒废料污染水体,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初,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武汉市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条明渠部分水体呈现红色,疑似有人非法倾倒废料。经侦支队立即抽调民警成立专班,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展开调查。
专班民警在一家停车场发现大量用于装存工业液体的吨桶,其中部分桶内残存有少量液体,停车场内还有大量紫色、蓝色印迹,西北角沟渠、雨水井口有同样颜色液体倾倒残留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立即组织被污染水体治理,转运被污染土壤、淤泥等,初核处置费用超过244万元。
专班民警调查发现,违规倾倒的废液来源于一家纸业制造企业,而该企业是根据合作合同,将废液交由湖北省某环保科技公司处置,专班民警迅速对该环保科技公司展开深入调查。
经查,今年6月,违法嫌疑人朱某以该环保科技公司代理人身份与纸业制造企业废液处理业务员卢某商议签订废液处置合同,卢某在明知对方公司不具备全部废液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然与朱某签订了合同。
随后,朱某将合同中的废乳化液交由环保科技公司处理,又找到路边收废品的董某,将废液的其余部分以每吨330元的价格交由其处理。董某完全无视废液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直接用倾倒方式处理废液。
目前,违法嫌疑人董某、朱某、卢某因涉嫌污染生态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