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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2023-08-31 16:27:1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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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通讯员 邱哲

8月30日,第四届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学术研讨会在杭州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主办,来自中国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单位的2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来自全国基层治理实务界领导同仁与媒体代表百余人出席学术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以“三治融合”建设十周年为契机,探讨基层治理理论与实践创新。“三治融合”创新实践由桐乡市于2013年首创。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后,“三治融合”正式成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品牌。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标志着“三治融合”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方针,成为中国基层治理建设的重要经验。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而“三治融合”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能够为中国之治贡献重要方案。

在本次研讨会上,“三治融合”建设的主要研究者、倡导者郁建兴教授介绍了《重构基层社会——以浙江桐乡“三治融合”建设(2013-2023年)为研究对象》一书的写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在书稿中,作者提出,源自桐乡的“三治融合”建设不仅仅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品牌,而且为当代中国重

构基层社会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路径。为论证这一命题,本书遵循从理论框架到实践检验再到理论修正的研究思路,先讨论基层社会的基本概念及其与基层治理的关系,并基于此提出重构当代基层社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然后以桐乡为案例详细分析“三治融合”兴起的原因和发展进程、制度设计、持续创新和治理成效;最后讨论基于“三治融合”的理论与实践重构当代中国基层社会的可行性和主要路径。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指出,“三治融合”的桐乡经验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组成,又具有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立价值,创造出一种中国式基层治理文明新形态。“三治融合”从盆景到风景的系统性实践转型,得益于关于自治、法治、德治及其融合越来越深入的科学化规律性认识,是理论创新引领了实践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三治融合”)是一个不宜更改的科学概念。“三治融合”已经从一种平面的经验描述,上升为一种立体的理性概括,并成为基层治理的科学范式。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徐勇认为,“三治融合”在我国社会治理创新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地位,“三治融合”将国家法律意志与社会自我行动有机融为一体,体现了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是我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标志性成果。“三治融合”在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理论体系等方面作了体系化构建,是中国式现代化社会治理的标志性成就。因此,桐乡是“三治融合”的发源地,也将是“三治融合”体系化的先行者。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邱泽奇教授认为,自工业化以来,中国的基层社会不断受到商业化、城市化、全球化,尤其是数字化的影响,从传统的同质性转变为数字时代的异质性,且带来了基层社会结构尾部的断链。重续组织化优势,在多种规则之间寻找最大交集,或许是应对当下挑战的机会,也是桐乡“三治融合”创新的时代价值。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开峰教授认为,“三治融合”探索坚持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人民至上是“三治融合”的价值立场和使命定位;自信自立是“三治融合”的道路选择和精神品格;守正创新是“三治融合”的思想路径和活力来源;问题导向是“三治融合”的实践起点和着力方向;系统观念是“三治融合”的思维方法和战略意识;胸怀天下是“三治融合”的气质追求和视野格局。

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副院长周俊教授认为,桐乡“三治融合”建设通过重组基层治理主体体系、重构基层自治体系和重建基层规则之治,推动基层治理整体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基层社会多元共治、充满活力和稳定有序等三重目标,展现了通过创新基层治理重构基层社会的可能性。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四川大学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姜晓萍教授认为,桐乡“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从地方实践探索到国家层面制度化推广,曾经一枝独秀的“创新盆景”,经过十年的持续发展,如今成为中国基层治理处处可知可感的“靓丽风景”。其核心在于“三治融合”坚持了“融合共生”的治理理念,“人本发展”的治理目标,“互嵌互构”的治理结构,以及“集成创新”的治理过程。

法治日报社首席记者、高级记者、浙江记者站站长陈东升认为,桐乡市首创的“三治融合”继承了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借鉴了西方法治的现代文明,主要特色是依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现代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坚持和发展“三治融合”,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在立法上注重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废除严刑峻法;在决策时注重倾听民意、民主协商、科学决策;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坚持公平正义,把维护人民权益、增加人民福祉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

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院长何显明教授认为,在超大规模国家治理的复杂性以及并联式现代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必须持续性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三治融合”实践基于有效性的基层治理创新,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的枢纽性作用,挖掘、吸纳了乡土社会的多元治理资源,整合了多元治理手段和技术,有效推动健全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开放性治理结构及其制度框架,帮助拓展基层治理创新的制度空间,实现基层治理机制及组织形态的系统性重塑。

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浙江大学城市治理研究所所长吴结兵教授认为,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紧密联系、相互支撑,在两个层面上协同推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党建统领、统筹协调、法制保障和科技支撑等方面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创造了更大的空间;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基层居民自治、议事协商、社会组织发展是城市化背景下市域社会建设的微观载体。

“三治融合”研讨会于2016年发起,已连续举办四届。会议邀请来自多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参加,从不同视角为全社会讲述桐乡故事、嘉兴故事、浙江故事和中国故事,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理论指导。

本次研讨会上,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与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共同发布“新时代基层治理三治融合建设指南”国家团体标准。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浙江省社会治理研究智库联盟颁发“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十周年”优秀论文获奖证书。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教育部-浙江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共同发布全国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创新案例。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