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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多方合力共护一江春水

三明打造新时代依法治水新样本

2023-05-27 07:22:3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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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巡礼

□ 本报记者 王莹

□ 本报通讯员 李茜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流经全省70%的设区市,保障全省40%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3人口的饮水安全。坐落于闽江源头的三明市河网密布、水系庞杂,境内流域面积达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253条。

保护好闽江,就是保护好八闽大地的根脉。近年来,三明市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持续探索新时代生态法治建设“三明路径”,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监督同步推进,实现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市综合水质指标连续3年全省第一,打造出新时代依法治水“三明样板”。

民意所向 筑牢制度屏障

东牙溪和薯沙溪是三明市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事关30万市区群众饮用水安全。

“有关法律法规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的规定较为分散,针对性不强,实践中凭经验、靠感觉来应对水源污染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容易导致防控不及时、错过污染治理最佳时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承日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2015年夏季,东牙溪水库因水体富营养化出现蓝藻水华现象,整体水质下降,给水源安全笼罩着一层阴影。

“饮用水安全是民生基础,要为民立法、规范相关行为。”2017年,三明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凌青文提出制定市区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的建议,得到大多数代表的同意。

民意所向,条例所指。2018年7月26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成为福建省第一部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法规。

图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建宁县某养鳗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尾水达标排放。 (资料图片)

“水库水源保护关系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水库水源保护和管理提供法治依据,真正保障市区居民饮用水安全。”林承日说。

为推动水生态治理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开展,三明市强化制度引领,相继出台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7部和市政府规章3部,制定涉及水生态环境治理的配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290多件,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制度供给,推动水生态治理工作有章可循。

2022年,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三明市与周边6个地市共同出台《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构建规范、统一、有效的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法治体系。

此外,三明市牵头起草的《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已作为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首个国家级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也落地三明,流域水生态治理工作在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保障下稳步推进。

攥指成拳 提升监管效能

2022年9月29日,三明市沙县区河长办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郑湖乡村民胡某正在河道内非法采挖砂石。区河长办迅速将情况反馈给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

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发现是村民胡某在承包小工程用砂过程中为节约成本,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情况下,擅自直接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约20立方米。

依法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胡某将非法采挖的砂石进行回填恢复原状,并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胡某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沙县区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孙达介绍,在成立生态综合执法局之前,沙县区河道“四乱”、非法捕捞、养殖污染、污水排放、非法取水等造成水环境破坏的问题分别由水利、农业、环保、林业等多个部门主管,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生态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为实现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的突破,三明市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综合执法体制、环保专项制度改革契机,在全省率先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水利、林业、国土、矿业、环保、安监等行政处罚权,有效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我们已在市县两级全部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全力打造‘一部门执法、一张网监管、一杠杆撬动’的治理新模式。”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张德乾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据统计,三明市生态综合执法部门去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8件,处罚金额1741.51万元,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件,移送涉嫌行政拘留29件,查封扣押22件。

凝聚合力 共护一江春水

戴伟是三明市三元区的一名“委员河长”,其巡查的台溪白沙街道段全长11公里,最终汇入薯沙溪。去年4月,戴伟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河道中有垃圾漂浮,他立刻通过“三明河长”巡河App上报情况,并联系属地河道管理人员一同到现场,当天下午就将沿岸垃圾清理处置。

2020年8月,三明市政协联合市河长办创新搭建监督平台、拓展监督形式,选聘百名市、县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监督,推动水岸常绿、河湖常清。

“三明市注重发挥源头管控的作用,探索设立‘企业河长’,引导群众自发成立‘百姓志愿护河队’,开展河道清理、违规排放巡查、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现由河道污染者向管护者的角色转变。”三明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曹朝文告诉记者。

为打破水生态治理地域界限,三明市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和联动执法司法,分别与周边地市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河长办司法保护闽江、敖江流域联席会议机制,闽江源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戴云山脉生态保护司法联盟等,形成跨区域生态环保“一盘棋”整治格局,凝聚多方合力共护一江春水。

三明市还强化涉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设立全国首个“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全面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法官工作室、河道警长,聚焦工业污染、农村污水垃圾、规模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大对破坏河湖生态刑事犯罪打击力度。

2022年,三明市共发出“生态修复令”“护河令”40多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6份,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28个,管护河段150多公里,更好守护碧水清波。

记者手记

2021年11月,三明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三明市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项目又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明水资源丰富,人均水资源拥有量是全国人均的3.69倍、全省人均的2.83倍。这座“中国绿都”在灵动水韵的衬托下,愈加显得生机勃勃。三明市始终坚持以法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河湖治理保护,筑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绘就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宜居宜业新画卷。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