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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发检察建议消除铁路安全隐患

2023-03-08 16:01:19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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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日前,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长图线11.37公里某预制构件企业沉淀池有含水泥砂浆的废水泄漏,在铁路路基外侧排水沟中沉积致使排水不畅,浸泡铁路路基,严重威胁铁路行车安全。

长春铁检院对该线索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办案组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经查,该预制构件企业去年曾多次发生沉淀池废水泄漏问题,多次造成路基积水,形成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隐患。为尽快消除此处安全隐患,长春铁检院组织兴隆山镇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及该企业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措施,确保铁路线路安全。一是采取紧急措施,对该段排水沟进行疏通,暂时解决路基外侧积水问题;二是挖深沉淀池,扩大容水量;三是用沙袋加固沉淀池的四壁以预防工业废水泄漏。

兴隆山镇政府督促该企业按商定内容完成了预防性整改措施后,长春铁检院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评估,经勘查发现,该预制构件企业生产场所面积较小,沉淀池邻近铁路线路,且高于铁路路基3米,生产中有定期清洗混凝土储存罐的需求。清洗后的废水需沉淀回收沉积物,除向铁路排水沟方向排水外,无向其他方向排水的设施和条件,如在雨季遇大雨天气,该公司预防废水泄露的措施不能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隐患未能彻底消除。为此,长春铁检院向兴隆山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再次走访兴隆山镇政府,在长春铁检院公益诉讼部门的积极推动下,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为该预制构件企业生产场地因地形地势等原因不具备建设有效排水设施的条件,经反复研究决定,自本年度始,该片土地的产权单位镇农工商公司不再与该预制构件企业续签土地出租合同,该预制构件企业将于年内整体搬迁。目前该预制构件企业已停止生产,正在筹办搬迁事宜,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编辑:张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