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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收视权益不容“注水”
发布时间:2021-12-28 07:11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其中对电视剧的“注水”行为作出了明确限制,包括要求每集结尾画面与下一集的开始画面重复内容时长不得超过30秒等。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行业取得长足发展,在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电视剧创作方面重数量缺质量的现象,尤其一些粗制滥造的“注水剧”深受观众诟病。有的抻长原作、滥用台词、稀释情节;有的利用上下集衔接,通过前情提要、下集预告、重复剪辑等途径与方式,缩短每集有效时长,挑战观众的耐心底线。个中原因,主要还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电视剧销售一般以集数定价格,对制作方来说,拉长集数可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对买方来讲,剧集越长,植入广告的空间也就越多,从而提高效益。

“注水剧”既对观众不尊重,也侵犯了观众的收视权益。从长远看,更不利于我国电视剧产业的良性发展,必须予以整治。去年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反对内容“注水”、规范集数长度的要求。此次再次发布文件,进一步规范并细化了有关标准,如规定常规剧集正片时长不得低于41分钟、片头不超过90秒,片尾不超过180秒等。

观众收视权益不容“注水”,除了要落实好各类标准外,也要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完善有关制度,严把电视剧制作和播出等环节。同时,电视剧制作方和播出机构要加强自律,遵守制作规范,以实实在在的“干货”和“硬货”去赢得观众,以高质量的内容来实现自身健康长远的发展。

责任编辑: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