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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新修订行政处罚规章 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发布时间:2021-07-09 18:33 星期五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记者7月9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听证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并予以公布,新修订的两部规章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

据了解,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建之初通过颁布《程序规定》)和《听证办法》),统一和规范了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和听证程序,实现了一支队伍执法、 一个标准管辖、 一套程序办案,促进了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实践的需要,有必要对《程序规定》和《听证办法》进行修改。

据悉此次对两部规章修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进行修改;二是增加回应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呼声和关切、适应市场监管执法实践需要的规定;三是对部分条文和内容进行完善,增强系统性和协调性。

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保持一致衔接和配套的修改方面,对“二日”、“三日”、“五日”、“七日”统一修改为工作日;对回避制度、出示执法证件、协助调查取证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和固定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作出原则性规定;根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听证范围的扩充,对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权利的案件范围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结合听证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规定听证笔录和听证报告的效力;新增“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依法快速、从重处罚”等内容,保持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一致。

责任编辑:乔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