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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部门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创新转型
2025年前县级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发布时间:2021-05-25 16:41 星期二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记者从民政部5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民政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

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介绍,近年来,儿童福利机构在服务方式上由养育走向医疗康复,实现从“保生存”到“保发展”转变;在养育方式上,由集中养育走向家庭式养育、寄养等多种方式并存,实现从单一养育向多元化安置的转变。与此同时,随着机构内养育儿童数量不断下降,病残孤儿比例不断上升,儿童福利机构发展专业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其中,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336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881家。赵泳坦言,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工作也有一些普遍性的问题需要统筹解决。

一是孤儿数量持续大幅下降使儿童福利机构出现资源闲置。我国孤儿总数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目前的19万人,下降了66%。其中,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只有5.9万人,与2017年的8.6万人相比,下降了30%。全国近70%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不到10人。

二是大多数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防范能力不足。特别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此类机构在人员素质、设施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是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

三是机构专业化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已经从健康儿童为主转变为重病重残儿童为主,儿童在医疗、康复、特教、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服务需求十分迫切,但由于机构数量众多,难以集中优质资源提升专业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

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切实保障儿童权益,民政部联合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意见》。《意见》确定的改革总体思路是,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在民政部门长期监护儿童数量较多的地方,省级民政部门可以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少部分综合条件好、养育儿童多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责任编辑:高庆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