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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银山法治是“靠山”
浙江嘉兴政法机关以法治护航生态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1-01-18 07:52 星期一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王春

□ 通讯员 吴攸

浙江嘉兴古称秀州,一个“秀”字,道尽这片灵秀之地的天生丽质——南湖的波光粼粼,大运河的百转千回,乌镇的小桥流水……随着世界物联网大会永久会址落地嘉兴,千年水网与互联网交织相融,从生产到生活,从城市到农村,嘉禾大地上一幅宜居宜业的和谐图景正徐徐展开。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重要组成部分,嘉兴正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打造绿色发展新高地,走出一条“青山不老、绿水长流”的生态绿色发展之路。

嘉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永良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嘉兴政法系统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践行“两山”理念,以最严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以最高标准构筑生态环境品质,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清废四大攻坚战,推动整体环境质量有效提升,全面打通“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助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满意度为85.3分,高出上年全省平均1.2分。

打防并举守护“民生事”

2020年8月,在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上,嘉兴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寿能勇获得生态省建设突出贡献个人二等功。查处食药环违法犯罪专业要求高,寿能勇勤学法律、钻研案例,很快成长为打击食药环犯罪的行家里手,参与侦破食药环案件41起,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案件。

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刀把子”作用,破大案、斩链条、追源头、挖幕后,嘉兴公安持续高压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破案数、打处数连续3年位于全省前列。

嘉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叶忠华说,平安是民生,环境也是民生,良好生态环境是民之所愿。嘉兴公安始终坚持绿色是底气,在打造“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中,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红船卫士”的使命担当,肩负红船起航地生态屏障的责任,在打源头、防污染上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蓝天的期待。

面对生态环境这一全新领域的违法犯罪,嘉兴公安不等不靠,于2014年率先成立全省第一家单设的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专门机构——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建强专业力量,专司打击生态环境犯罪之职。并在全市9个县(市、区)公安机关设置相应职能部门,组建专业打处预备队覆盖全市所有派出所,有效延伸了工作触角。

打防并举,打得掉是有能力,防得住是真本事。嘉兴公安联合政府相关部门,突出源头治理,全力防止生态环境污染多发。对全市危化品运输车辆严查严管,推行第三方源头监管,建立由属地政府、公安交警、运输企业、保险公司多方参与的车辆驾驶安全服务中心,将危化品运输车辆列入平台统一监管,严防因交通事故引发危化品泄露事件。严打非法改装“炸街”车,2020年以来查处130多辆改装车,有效解决夜间噪音扰民问题。

司法协同答好“联考卷”

2020年7月30日,嘉兴、杭州、宁波、湖州、绍兴五地法院在大运河流入浙江的第一站嘉兴秀洲举行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会议,签署《大运河(浙江段)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工作协议》并发布《保护大运河倡议书》。

工作协议的签署开启了保护大运河的新篇章,五地法院加强审判事务协作、裁判规则统一、审判资源共享,构建横向和纵向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联合探索打造“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平台”。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说,近年来,全市法院切实把“两山”理念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各方面,坚持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总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法院为依托,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特别是近日嘉兴等六地市共同签署的《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施细则》,打破区域壁垒,打造跨流域、跨区域协同保护,为嘉兴打造“重要窗口”中的最精彩板块提供司法智慧与力量,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注入新动能。

“有人在太浦河电鱼。”2020年3月,嘉善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关于在长三角太浦河(界河)水源地电捕鱼的举报线索后,即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督促行政机关对责任人作出处罚。经调查取证,走访人大代表和被监督机关,检察官发现县域内仅2016年至2019年间涉及电捕鱼的投诉举报共1684件。

与此同时,嘉善检察院主动向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了解当地电捕鱼的执法现状,并多次与嘉善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公安局座谈协调电捕鱼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向负有渔业监管职责的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电捕鱼专项整治,嘉善检察院还在2020年6月8日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共同签署了《“护绿色生态、促一体建设”联合整治行动方案》,一体协同保护流域水生野生动物。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劲松说,近年来,嘉兴检察机关坚持以“两山”理念为引领,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加快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检察院,重点落实上海—浙江湾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青吴嘉”检察机关联动协作一体化等机制,全面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及环太湖流域检察机关之间的交流协作,努力打造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的标志性成果。

多种方式为群众“充电”

“离婚‘冷静期’30天”“回答正确”“送上精美小礼品”;“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3年”“回答正确”……这是南湖区“凤桥镇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有奖知识竞答环节的热烈场面。

当天联丰村三治会堂吸引了上百名村民前来“学法充电”,凤桥镇村(居)法律顾问、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艳菊以讲故事、说案例方式,通过主人公“小丁”的视角,与大家一起闲聊民法典,让村民更直观、更清晰地了解这部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金山、银山,法治是‘靠山’”,这句普法口号在嘉兴并非自上而下的宣传,而是集思广益来自群众的智慧。

嘉兴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沈丁华说,为助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嘉兴率先制定发布全省首个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指引,精心打造南湖区凤桥镇乡村振兴法治示范之路和秀洲区油车港法治农民画小镇风景带,不断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织链成网。

“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嘉兴地方立法全过程,市人大常委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就是《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为嘉兴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执法依据。

此后,嘉兴市陆续出台了《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嘉兴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切实解决当前环境保护相关问题,从环境到资源,从预防到管控,为嘉兴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嘉兴市餐饮业油烟管理办法》更明确了处罚主体和处罚力度,为嘉兴市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这一办法,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同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通过地方立法“护航”让环保执法更“有理有据”。

责任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