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制日报"征文活动启事1980年8月1日,《法制日报》的前身《中国法制报》正式创刊。30年间,《法制日报》从最初的四开周报发展成为今天的中央级日报,党在政法综治战线的主要喉舌、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30年来,《法制日报》伴随着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事业一起成长,忠实记录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和非凡历程。《法制日报》每一点进步、每一次发展、每一个飞跃,都凝聚着各级领导、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与关爱,《法制日报》永远铭记这一份份深情,并深知《法制日报》的未来发展之路仍离不开这些支持与关爱的一如既往。还有不到两个月,《法制日报》将迎来她的30岁生日。值此之际,《法制日报》特开展"我与法制日报"征文活动,缅怀历史,共叙深情,展望未来,以为纪念。说说您与《法制日报》的故事,讲讲您对《法制日报》的期待……此次征文活动从即日开始至2010年8月1日结束。文章字数不限,文体不拘一格。文末请注明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以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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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社2010年6月4日
领我走上法治新闻之路的老师
岳耀勇
那是1982年,我走出大学校门,走进了检察院。开始的三年,我一直从事公文写作工作。因为工作关系,在工作之余,我经常关注刚创刊不久的《中国法制报》(也就是后来的《法制日报》),因为那是当时唯一的法制类报纸,对于中文系毕业的我来说,是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全国政法和检察工作的极好窗口。
1985年,因为工作需要,领导让我做法制宣传工作。从此,我就和《中国法制报》结下了难以忘却的师生之缘。
就在那一年,领导命我去采访一位秉公执法的基层检察长。我在那位检察长工作的地方整整呆了十天,作了详尽的采访了解,然后写了一篇人物通讯发给《中国法制报》。随后就是忐忑不安的等待,因为当时年轻的我不认识《中国法制报》的任何编辑、记者,不知道会不会被采用。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中国法制报》居然在头版头条位置发表了我的通讯,令我激动非常,我们领导也很高兴。由于《中国法制报》的报道,这位检察长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重视,后来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长”称号,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出席了国务院的国庆宴会。这使我第一次领教了新闻的影响力,使我喜欢上了法制新闻,走上了新闻写作之路,而且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没有回头,直到今天。
由于写作新闻稿件,我结识了《法制日报》的很多编辑、记者朋友,徐来、孙春英、刘国航等等。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写好法制新闻,教会了我把法制的严谨和新闻的鲜活融为一体,使我从一个新闻菜鸟逐渐成长为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写手,已经发表了几千篇新闻稿件。
虽然我的工作一直是新闻宣传,但是我也没有忘了我的文学艺术本行,而让我的文学艺术梦成真的还是《法制日报》。那是1988年年末,我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检察题材电视剧评奖活动,认识了《法制日报》文艺部主任高红十。在她的引导下,我开始了法制题材影视评论的写作,重新捡回了大学时代的爱好。接着,在采访一个特大受贿案以后,我萌发了写报告文学的念头,又是高红十大姐支持了我,鼓励我把报告文学写下去。在她的支持、鼓励下,我写完了题为“最后是歧路”的长篇报告文学,发表在《十月》杂志上,接着又改编成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播出。这是我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艺术创作,而这个创作和《法制日报》的培养是分不开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在《法制日报》创刊三十周年之际,我怀着感恩的心情回想着这些陈年旧事,心里只有感激之情。一个人的成长少不了老师的帮助,除了小学、中学、大学的老师之外,《法制日报》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老师。因为有了《法制日报》,我才走上了法制新闻写作之路,才有了一些写作的成就。如果没有《法制日报》,也许我会是另外一个和现在的我完全不同的人。尽管我不能说不走新闻之路就是失败,但是我实在觉得新闻之路非常适合我。《法制日报》带我走的这条人生道路我很喜欢,也很满足,更充满感激之情。在《法制日报》创刊30周年之际,我由衷地表示祝贺,希望《法制日报》发展壮大,欣欣向荣,为中国的法制新闻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处长)
《法制日报》助我走上成才路
吴启刚
“吴启刚在《法制日报》上发稿了!”消息传来,我当时比考上军校时还要兴奋。对于我来说,能发表稿件就很不容易了,更别说上中央级的大报了!一下子我就成为队里的“名人”了,其实最初我只是为赌一口气而已。
说实话,我上初中的时候,作文还老是不及格,我根本就没想过还能在《法制日报》这样的大报上发稿。我在西安陆军学院上学时有句俗话说:“步兵的腿,炮兵的嘴。”我学的是步兵指挥,课程设置多,学习的压力特别大,加上我个子小,光体能这一项就整的我焦头烂额,一天下来常常是一身汗,一身土,想写作根本就没有精力。1998年,我们队里的学员周翔写的稿件在《人民军队报》发表了,教导员李伟在全队举行了别开生面的颁奖大会,对我触动很大,于是我也开始尝试写点小东西。
1999年在我们队里办的《七队快报》上,我发表了一篇题为《如何贴笛膜》的稿件。当时,我立即把这消息告诉在西北政法大学上学的女友,没想到被泼了一盆冷水:“我还以为你上了《法制日报》呢,还大肆宣扬。”
可恰恰就是这句话激起了我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儿,坚定了我的决心。于是,我开始了“爬格子”的生活。当然,一切远不是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在寄出去的50多篇稿件石沉大海后,我渐渐灰心了,动了放弃的念头。身边的一些战友也好言相劝:“别费劲了,就一句话,有必要那么认真吗!”可我再想想开弓没有回头箭:“100篇不上,我还投,我就不信作文不及格的人就不能发稿?我就要盯着《法制日报》投,非要发篇稿让女友看看!”
开始的时候,我的知识面窄,投稿老是不得要领,于是我从图书馆找来一大摞《法制日报》,没事的时候就琢磨,晚饭后一有时间,我就拿起《法制日报》在草坪上大声读,遇到有趣的文章就抄下来。读的多了,抄得多了,渐渐地真有了点“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的感觉。于是,我开始模仿着人家的格式写起来。
在我的不断坚持和努力下,终于,我写的《读书何需指标化》在《法制日报》上刊登了。虽然这只是篇微不足道的小稿,却圆了我的写作梦,一下子增加了我的信心和灵感。毕业后,我被分配到新疆部队,当时单位的新闻报道情况不太理想,主任听说我在《法制日报》上发表过文章,高兴得像是捡了宝一样,他鼓励我多写稿、多投稿,紧接着,我又有多篇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战士们听说我在法制方面了解的知识较多,家里一遇到什么涉法纠纷,就主动过来找我,我力所能及地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解决了多个涉法问题,就这样我无形中成了战士眼中的“小能人”。
回首我的写作生活,想想现在,我再也不是为争口气而写稿了,现在我是单位里的新闻干事,我非常感谢《法制日报》对我的“鼓励”,正是这份“鼓励”,使我在成才路上越走越广,也使我慢慢懂得,写作根本不需要强求和证明什么,它体现的是一种精神,我从中学到了知识,体会到了乐趣,这就够了。现在,我还保持一个习惯,喜欢早晨起来拿着报纸在房子里大声读,喜欢边读报边摘抄,我要在新闻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作者系新疆69223部队新闻干事)
一次投稿挽救一个家庭
刘伟成
我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天,便开始阅读《法制日报》,至今已经13个年头。这期间我当过《法制日报》的通讯员,关于《法制日报》有很多记忆,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下面一件事。
2004年5月,改造表现一贯很好的罪犯王某突然因妻子提出离婚而情绪大变。我是王某的管教民警,为了稳定王某情绪,根据监狱安排,到王某家乡做他妻子的思想工作,但他妻子坚决要离婚,没有半点商量余地。一次劝说未果,再次到王某家乡时,他的妻子带着儿子已不知去向。
王某知道这一情况后,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万念俱灰。我和监区民警想了很多办法开导王某,都无济于事。如何让王某重新树立起改造的信心,成了我当时最大的苦恼。在一个深夜,联想到一些类似王某被亲人抛弃的罪犯,我写了一篇通讯稿件《高墙内渴望亲情的人》,并投给了《法制日报》编辑部。
一个月后,让我感到万分意外的是,王某的妻子竟然来探监。她的一番话,更让我惊奇。她说,她在南方城市一位法官家里打工。中午吃饭时,这位法官谈到《法制日报》上一篇文章,讲一些罪犯因亲人抛弃而丧失改造信心,以至于自暴自弃。联想到自己的行为,她把报纸找来看了一下,文中竟然有丈夫的名字。她感慨万千,决定到监狱探望丈夫。
王某的妻子边说边拿出《法制日报》,她说的那篇文章是我的署名,标题就是《高墙内渴望亲情的人》,经编辑精心修改后,刊发在2004年6月8日第十二版上。
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妻子来探监后,笑容又回到了王某脸上,5年后顺利回归社会,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晃多年过去了,但王某妻子拿着《法制日报》探监的情景却时时出现在眼前。我也成了《法制日报》忠实的读者,每天阅读《法制日报》成了习惯,即使出差在外,也会通过网络浏览。在《法制日报》的而立之年,真诚期待今后与《法制日报》有更加亲密的携手,也祝愿《法制日报》明天更美好。
(作者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宣处干部)
3块奖牌见证30年不了情
袁诚
在我办公室的显著位置,近年来新添了3块奖牌,是从2007年以来的3年间司法部授予的运用《法制日报》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牌子。这3块奖牌,不仅是对我作为江苏省司法厅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处室负责人的鼓励和鞭策,也是我与《法制日报》30年不了情的见证。
我对《法制日报》的印象,从1980年其前身《中国法制报》创刊就开始了。我所在的重点中学班级订阅的报刊中就有她。在大一的时候,因为我读的是法律系,我们班级订阅的报刊中首选了《中国法制报》。今天看来很单薄的一张对开四版的周报,被同学们争相传阅,视为至宝。
我对《法制日报》的向往,始于大学毕业。作为喜爱法制文学的热血青年,我毕业分配的第一志愿就选择了中国法制报社。虽然由于服从分配的需要,我未能如愿。但分配到江苏省司法厅工作后,还是开始了我与《法制日报》的不了情缘,尤其是走上了司法行政新闻报道之路后,《法制日报》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很多的指导帮助。工作之初,《中国法制报》江苏记者站的站长蒋德是我所工作的司法厅研究室的常客。他每每来到,潘主任总是吩咐我们将近期的工作简报、有关材料找一些给他。 几天后,也许我们在编简报信息时并不在意的某个工作情况和做法,经过蒋德的采访和妙笔生花,便登在了《中国法制报》上。我知道了,报道应当这样写!面面俱到,平铺直叙,登不了《中国法制报》的大雅之堂。
我对《法制日报》加深感情,从1987年起而一发不可收。这一年,我到江阴市司法局锻炼。那时的我写材料并不成熟,充其量就是想干、肯干、不怕苦干。但领导对我这个重点大学毕业生寄予了厚望,先后安排我在宣教股、秘书股、律师事务所3个部门“加强文字工作力量”。《中国法制报》是司法局订得最多的报纸,也成为我首选的学习资料、工作参考资料。她帮助我把普法宣讲变动生动活泼、内容丰富,为我写材料、做工作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借鉴。尤其是当时我第一次独立调研的江阴农村外来妇女婚恋情况,就登上了中央大报的版面,使我倍受鼓舞。在后来回到省厅从事信息工作、文字工作过程中,我不仅通过阅读《法制日报》学习提高,借鉴经验,也偶尔在《法制日报》上发表报道,并帮助做了一些《法制日报》在江苏司法行政系统的推介工作。
我与《法制日报》的不解之缘进一步加深,则是在2005年以来负责厅新闻宣传工作后。不仅记者站的同志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而且报社主要领导也对我省司法行政宣传给予了直接指导和帮助,使我们受益良多。报纸改版后,我通过逐步了解和熟悉报道要求和策划风格,自身的宣传策划能力和敏锐性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信心也更足了。尤其是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首创的大调解工作系列经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的经验、法治文化创建的经验、社区矫正的若干创新举措、法律援助的飞跃发展、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江苏司法行政工作争当全国排头兵的目标确立等,均通过《法制日报》的报道,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大大提高了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的知名度,反过来又促进了江苏省司法行政事业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其中在我的策划和陪同采访下,记者站同志去年5月采写的《宜兴实现矛盾“零激化”》,今年5月采写的《从“双千百日”到“双促双助”》报道,均被报社领导慧眼识珠,安排在头版头条刊发。
我由衷地感谢《法制日报》!这3块奖牌时时提醒着我,是在《法制日报》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负责的江苏省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成效显著。也是《法制日报》使我的司法行政人生更加精彩。
(作者系江苏省司法厅宣传教育处处长)
做《法制日报》读者已近30年
王长江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参军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的一个野战部队,并在连队里当了一名业余通讯员,不时有“豆腐块”发表。由于当时部队学习氛围十分浓厚,我便经常跑到团文化中心阅览室里读书看报,一来从中学点新东西,二来忘掉思乡之情。一次偶然从报架上看到一份《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前身),于是拿来翻翻,见上面有来自老家河南的消息,我就将该篇报道原文不动地给抄了下来,至此我也就与《法制日报》结下了不解之缘。
80年代中期,我退伍回到家乡河南淮滨,那时我的父亲王可忠是一位大队治保主任,开会和学习回来时,总是带回一大摞报纸回来,这里面其中最多的就是《中国法制报》。每当父亲刚一阅过报纸,我和哥哥弟弟便照着父亲的样子,争抢着翻阅开来,一时间在我们家庭掀起了读报学报热潮。记得当时的《中国法制报》是对开四版。
说句实在话,在那个年代里,农村人要想看报刊也不容易。每当父亲从大队或公社开会学习回来时,我们都纷纷上前接过父亲带来的报纸,翻来覆去看个不停,见此场景,父亲也总是乐呵呵的。慢慢的我们也从报纸上汲取了不少营养,有好一点的文章,我们便分别拿出笔记本迅速抄写下来,实在太好的文章,我们就将他剪下来贴到本子上。记得一次有家杂志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我利用在《法制日报》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答题,还获得了二等奖,当时我从心里感谢《法制日报》。
90年代初我到一家工厂从事保卫工作,当时的媒体铺天盖地地谈论减轻农民负担。可工人的负担又有谁知道呢?有一天夜晚下班回家,看着《法制日报》我怎么也难以入睡,于是我一气呵成,写了篇《也应减轻“老大哥”的负担》。第二天上午便跑到县邮电局将该稿投寄给《法制日报》,1993年7月10日,《法制日报》在三版显著位置以“读者论坛”的形式刊出。以至后来厂里的工人见到我,都说我是敢于为“老大哥”说话的人,为此我当时心里也一直很是兴奋。
从部队退伍返乡,多年来,无论在什么单位,我一直都与《法制日报》为伴,并尝试为其投稿,尽管发表的稿件有限,但我仍坚持写。特别是近年来从事公安宣传工作,我更加喜爱《法制日报》,也有不少稿件在《法制日报》上发表,我想这就是贵在坚持吧!
屈指数来,我做《法制日报》的读者已近30个年头了,这么多年,我始终没有离开过《法制日报》,她给过我太多的营养和帮助,也成为我一位无声的老师。
(作者单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
褪去稚嫩青涩走向人生成熟
武欣琦
我与《法制日报》的不解之缘,算起来已有10个年头了,她像良师、挚友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力量和理想,携我走过了风雨坎坷的人生。
那是2000年的秋季,我刚刚从新疆大学毕业,被招收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又被分配到伊犁公安边防支队莫乎尔边防派出所工作。忽然从一名大学生变成一名边防警察,我两眼摸黑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为了适应工作,我急需熟悉环境、熟悉警营生活。一天,我在教导员办公室发现了一份《法制日报》,我随即拿起翻阅了起来。不翻不知道,一翻放不下。那上边写的、说的全是和法制有关的人和事,对我这个对法制一窍不通的门外汉来说,可谓是“知识库”、“百宝箱”,使我眼前顿时一亮,心头也仿佛开了窍。从此我便喜欢上了她,经常借来翻阅。第二年,我自己订了一份《法制日报》,她不仅给了我广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思想,还对我的业务水平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制日报》看多了,慢慢想得也多了,于是便产生了向她投稿的念头。我根据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写了一篇《都是QQ惹的祸》的通讯,投到了法制日报社的编辑部。两天后,我就接到了编辑老师的电话,他给我提了一些修改意见,前前后后,共修改了3次,稿件终于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为此,我经常对同事们说,别以为报社记者只会写一些官样文章,其实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在我们执法人员之下,有的还远在我们之上。有了第一次的投稿经历,我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为了提高上稿率,我经常对《法制日报》各个栏目用稿要求进行仔细揣摩,瞅准栏目写稿,一发二发三发,竟然连连中稿。这时我才发现,在《法制日报》发稿根本不用什么关系不关系,关键还是看稿件质量,好的自然就刊发了。
30年来,一次次改版,一回回创新,《法制日报》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法制领域的权威大报。而我,也在与她接触的10年中,一点一点褪去稚嫩与青涩,一步一步走向人生的成熟……《法制日报》让我在单位里小有名气,我被借调到了支队机关政治处,成为了一名专职新闻报道员。很快,我就适应了岗位要求,还成了文字、摄影都扛得起的“大拿”,采写刊发了部队执法执勤、训练、生活和反恐的文字、图片稿件千余篇,赢得了许多鲜花和掌声。这一切,都是基于《法制日报》的培养,《法制日报》陪伴着我成长,昨天是,今天是,往后也会是……
(作者系新疆伊犁公安边防支队政治处宣传科干事)
工作上的良师生活中的益友
王连伟
在人的成长历程中,如果能遇到工作上的良师,生活中的益友,那就是一大幸事。
我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位又一位良师,一个又一个益友。在读书看报中,我也找到了这样的良师益友。
《法制日报》就是其中的一位。
1987年,我刚到郑州市劳动人事局工作时,是一名科员。为了掌握上级更多的工作动态,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我阅读了各类报刊。《法制日报》就是这个时候走进我的视野的。
读了《法制日报》,感觉与其他报刊较为严肃的面孔不同,上面所刊发的案例报道不仅趣味性强,而且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读读《法制日报》是一种难得的放松。
直到有一天,我才蓦然发觉,读《法制日报》不仅是一种放松,而是一种知识上的积累。1991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随后,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两个《决定》颁布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开。当年底,劳动人事局作为郑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根据要求,要提交综治工作总结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局领导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由于我每天都阅读《法制日报》,对上级关于综治工作的要求和全国各地开展综治工作的做法比较熟悉,我就结合劳动人事部门的实际,草拟了文稿,局领导审阅后很快就签发上报了。
没想到,我草拟的这份文稿得到了市综治委领导的好评。得到领导的表扬后,我深知这是与长期阅读《法制日报》分不开的。
后来,我在局里的工作岗位不断发生变化,直到担任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但阅读《法制日报》成为长年雷打不动的一个习惯。成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后,局党委给我的一项分工,就是分管综治工作。
我从《法制日报》上看到,不少地方都在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对我们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是个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我们局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定期开展调查,全面掌握返乡农民工底数,完善空岗和求职信息发布手段,有效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还组织“就业援助暨农民工服务活动”、“农民工就业服务洽谈会”、“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城乡统筹就业招聘会”等16场,提供岗位9.4万个,2万多名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我们还督促用工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10222份。
从我的经历中,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制日报》是党在政法综治战线的主要喉舌、党和国家在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我希望,今后的《法制日报》对我们这些综治成员单位给予更多的关注,不仅巩固好政法机关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也要建好行政执法机关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阵地,更要打造成为平民百姓维权和伸张正义的有力武器。
(作者系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认识《法制日报》在28年前
周东祥
《法制日报》30岁了!我虽然只比她大5岁,但与她打交道却很早。我从小就喜欢看书读报。1982年的暑假,在爸爸工作的办公室里,我第一次读到了《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的前身)。从此,看《中国法制报》就成了那个夏天我每天必做的作业。后来,我考上小镇上的初中,和爸爸住在一起,看《法制日报》成了我每天的习惯。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时期的《法制日报》有个《独角兽》栏目。我也知道在我国古代,独角兽是公正的化身。我期待自己有一天也能够成为一名执法公正的人民警察。
1995年7月,大学毕业的我如愿成为一名监狱警察。在管教服刑人员的过程中,我深知要想当好一名称职的管教民警,必须不断加强学习。于是,阅读《法制日报》就成为我生活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由于分监区订阅的《法制日报》要给服刑人员学习,我就从微薄的工资中挤出一部分钱,自费订阅了一份《法制日报》。在工作中,她指引和激励着我要牢记宗旨、公正执法。由于在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当年年底,我就被监狱评为个别教育能手。
慢慢地我发现,报纸上鲜有反映监狱机关教育改造工作的内容。我想,我能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拿起笔来写一些稿件,改变这个局面。但是我又有顾虑:《法制日报》是中央级的大报,会登一个监狱的小事吗?就在犹豫间,到了1998年八九月,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部分服刑人员家中受灾,孩子上不了学,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情绪,使他们不能安心改造。我所在的监狱组织民警开展了捐款,并专门派人将学费送到孩子们的手中,使濒临失学的孩子们得以重返校园。我试着将这件事写了出来,发给了《法制日报》投稿。没有想到,9月7日的《法制日报》就在第二版显著位置刊发了,标题就是《一个都不能少》。闻着报纸散发出来的墨香,欣喜若狂的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多写反映监狱机关教育改造成果的稿件,一定要把监狱民警公正文明执法的形象展现给全社会,一定要把更多更好的新闻通过《法制日报》奉献给读者。
几年来,我在《法制日报》发表了多篇新闻稿件:有反映监狱不惜花费7万元将一名死缓刑罪犯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的《紧急救治死缓罪犯》(1999年12月28日),有反映监狱被评为“全省十佳政法单位”的《严格执法人民自然满意—江夏监狱荣膺湖北省“十佳”》(2000年1月25日),有反映监狱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的《江夏监狱请罪犯家属评执法》(2001年3月6日)……
2004年,我写的一篇文章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主办,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劳教管理局协办的全国监狱劳教系统“清华同方杯述说我的特别经历”征文中荣获唯一的一等奖。让我感到既意外,又感动的是,4月23日《法制日报》五版专门刊出了对我的人物专访和领奖照片,这使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制日报》时时刻刻在关注着我们基层政法工作者、基层的通讯员!这件事激励着我更加努力!
由于有了《法制日报》这个良师益友,使我各方面提高很快,很快就从一名普通的基层分监区管教民警成长为监狱办公室(指挥中心)主任。2006年,我参加了湖北省监狱管理局组织的从基层监狱选调机关工作工作人员考试,并以第一名的成绩脱颖而出,成为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的一位民警。
(作者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民警)
不要忘记订阅《法制日报》
区鸿雁
趁着端午空闲,我翻看起相册。不经意一张有些发黄变暗的照片从相册中滑落到地上,那是父亲在我新婚时留下的合影。至今,父亲离开我已经整整10年了,而在父亲带动下,我开始结识《法制日报》并走上“准记者”之路的丝丝缕缕,仿佛就在昨天。
我出生在云南省罗平县一个小山村,山高坡陡的老家自然条件非常艰苦。父亲当时在离老家不远的一个山村粮店工作。只要到星期五晚上,小村中不少声望较高的村民都会相聚到我家,等候在外工作的父亲“传达”来自他乡的声音。
记得大约在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见我在他身边嘀嘀咕咕小声读报,就将手中的报纸递给我,在叔伯们羡慕的眼光中将他勾划过的文章读给村民听。后来我一直觉得奇怪:当时这份创刊不到3年的《中国法制报》,竟然能够飞越千山万水来到一个山村小粮店!为这事我曾经问过父亲,他只淡淡地说了句:“学点法律知识,有哪样不好的!”
1991年7月,大学毕业的我回到母校——罗平一山村中学任教。当时学校团委决定组建校少先队并开通以法制教育为主的红领巾广播,老校长把我这个学历史的“科班生”推到大队总辅导员的岗位。
“上任”第一天,老校长交给我一摞装订工整却被翻得有些缺边少角的《法制日报》合订本说:“小区,搞不来宣传办不来广播,先跟我从北京请来的这位法律老师请教请教!”于是,在随后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我除了教学工作,总是在认真阅读“合订本”,利用从《法制日报》上搜出的诸多法制“新闻”,我定期改写一些适合中学生的篇目并在自己负责的红领巾广播中播出,受到了学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1996年9月,在《法制日报》的“庇护”下,我凭着学到的法制新闻写作知识和练笔作品,轻松地通过了当地法院组织的考试,成为一名肩扛天平的法官。于是,我对《法制日报》更增添了一份敬意,每天上班空隙要瞅瞅那些好像发生在身边的法制案例,下乡办案之余用她对山区群众宣讲政策法规。
2003年3月,是我人生有转折意义的一年:在一个县司法局副局长岗位干得正欢的我,被借调曲靖中院办公室主要从事对外宣传工作,正式与《法制日报》等媒体全方位接触。
刚到办公室,我心里也打鼓,不知能否把这项工作做好。于是我逐字阅读、研究她的谋篇布局,思考她文字和词语的使用。在试用工作的5个月期间,修改的草稿纸塞满了整个办公桌抽屉。慢慢地,我撰写的宣传文章在当地报刊杂志有了“命中率”,一些文章还在《法制日报》驻站老师的修改后在《法制日报》亮相,其中部分刊载文章被全国多家媒体转载和摘编,以事实让领导们暗地里称赞:“这小伙子的文章连《法制日报》都上了,行!”
同年底,顺利接调令的我被单位记个人三等功并被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
通过《法制日报》的指引,我从每月写三五篇到如今每天几乎都在写稿,从法院宣传干部到负责指导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所在地两级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也从名不经传到每年仅中院机关就在各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近千篇条,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央和省市媒体评为优秀作品或好稿件。
“不管干什么,都要尽力干好!”作为得益于《法制日报》的基层法院宣传干部,从2003年进现在单位那天起,我就有一个信念:用自己的笔把法院工作宣传出去,让更多的人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虽然我付出了比常人多的辛劳,但每当看到宣传文章被有关报刊采用,法院工作得到宣传,我就甚感欣慰,毕竟付出有了回报。
每年的报刊征订中,我都不忘对辖区基层法院的领导嘀咕一声:“千万不要忘记给宣传干部和法官们订阅一份《法制日报》,因为我们都是她的直接受益人!”
(作者为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主任)
影响我成长的一件事
李全柱
10年前,我大学毕业后考到工商部门工作,最初被分在乡镇工商所。我学的是法律专业,可干的却是收费(那时工商管理费尚未取消)、巡查、报账等事务,繁琐又没有“技术含量”,心里苦闷的很,渴望着能到局里法制部门一展所长。但所长告诉我,要进法制科,一要有笔头功夫,二要有法律业务水平,要展示这两项必须要写作、要投稿。而那时的我从没写过文章,在业务上我念的那些书似乎也与实践相差太远,所以暂时我两个条件都不具备。
不过好在我年轻,自己觉得又有点“底子”,我开始努力。那时工商所里订有几种报纸,如《法制日报》、《中国工商报》等等,我仔细阅读每一份报纸,了解时事,研究新闻稿件的写法,同时也提高自己的执法业务素质。三个月后我向本市的《淮安日报》投出了第一篇稿件,随后的几个月里,我陆续写了近二十篇新闻稿件和业务文章,投稿的对象从国家级的《法制日报》、行业的《中国工商报》到市级机关报和晚报全都有,但都是石沉大海,半年下来一篇也没有刊发!渐渐地,我灰心了,对写文章感到厌倦甚至畏惧,更不对调到法制科抱希望。
2002年12月16日(那个日子我一直牢记在心),一个同事打电话给我:“法制日报上有你一篇文章!”我的心刹那间狂跳不止,急忙找来当天的报纸。果然,标有我名字的《也谈假货真卖》跃然纸上,虽然不是头版,片幅也不大,但那是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而且是在国家级报刊上!阅读着那熟悉的文字,我眼里充满幸福的泪水。好事总是成双,一个月后,局领导找我谈话:“《法制日报》你都能上一篇,了不起啊。我看过你那篇文章,文字功底不错,执法业务看样子也很熟悉,更重要的是你会思考、不盲从。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调你到法制科工作!”
事后我小心翼翼地把那篇文章剪下来放在笔记本里,有空时就拿出来看。虽然在法制科工作的几年里我在各级报刊上又发表了很多新闻稿件和文章,但惟有这一篇让我终生难忘。
(作者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工商局法制科长)
《法制日报》:伴我成长的良师益友
刘玉民
对《法制日报》的情结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的孩童时期。我家住在黑龙江农村,父亲在镇上卫生院工作。那时,他偶尔会把《法制日报》拿回家看,我也就借此机会过一把读报的瘾。在农村能够看上一眼报纸是件很幸运的事,我十分珍惜,每次父亲拿回的报纸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上四五遍。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年底时《法制日报》整版刊发的“国际十大案件”,有评述、有案情、有图片、有背景介绍,让人受益匪浅。应当说,是《法制日报》开启了我的法律之梦。我考入大学学习法律专业,毕业后到法院工作,读取法学博士,应当是来源于《法制日报》在我儿时的启蒙影响。
1998年,我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年初,院里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我被调到研究室从事文秘、调研、宣传等工作。面对繁重的宣传工作任务,我当时感到无所适从,力不从心。于是,我再次和《法制日报》交上了朋友。我开始参照《法制日报》上刊载的文章,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学写新闻稿件,并试探着向报纸投稿,每次寄出一篇稿件,我都满怀着收获的渴望,盼望着我和同事的名字能出现在报纸上。1999年6月11日,渴望变为现实,《法制日报》在第5版登了我撰写的文章《旅游假日法庭开庭!》,报道的是房山区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设立首家旅游假日法庭,为当地旅游事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看到自己写的稿件变成了中央法制大报的铅字,抚摸着带着墨香的报纸,我激动不已。正是这篇稿件,唤起了我写作的热情,激起了我写作的勇气和信心,也开启了我的法制新闻之路。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和同事撰写的各类新闻稿件开始相继发表。截至2001年底,我共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稿件886篇,连续获得各类新闻奖项28次,并被评为北京市法院先进工作者、法院新闻宣传一等奖等。在2000年度北京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我还做了经验介绍。
2002年初,因为工作需要,我被正式调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从事新闻宣传工作。我对《法制日报》的关注度更高了,每天阅读《法制日报》也成为我多年的良好习惯。它让我在搜索铅字中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力量,品味到了世态炎凉,体会到了理念道德对人们潜移默化的影响。阅读《法制日报》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能促使人多层次全方位思考法律问题,还能全面了解法制新闻的报道方向和写作技巧,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深层次的比较,促使我认真剖析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拓宽工作思路。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与北京记者站的几位站长都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工作的良师。这些年来,在他们的帮助下,北京市法院妥善报道了五谷道场破产重组案、宋庄画家村房屋纠纷案、亿霖木业非法集资案、碧溪非法吸收公正存款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玩忽职守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了房山法院“三二一”审判机制、东城法院双主动审判模式、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分段集约管理、朝阳法院庭外和解及诉前和解工作、海淀法院审判事物管理办公室、崇文法院“支部样板化建设”等一系列举措,深入报道了“时代先锋”宋鱼水、“法官妈妈”尚秀云、“爱心法官”厉莉、“全国十大政法英杰”马军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既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弘扬了法官队伍的浩然正气,也推动了首都法院司法改革进程。
《法制日报》用最鲜活的现场报道、最精彩的案例分析、最深刻的视点解读、最前沿的理论引导、最独特的司法评论,忠实记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构成了反映我国法制进步发展的小型百科全书。回忆自己的发展历程,我深深地感谢《法制日报》,是它教我思考、给我启迪、促使我成长。我衷心地祝愿《法制日报》越办越好!
(作者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制宣传处干部)
(征文电子邮箱:zhengwen30@126.com)
一则启事结下的不解之缘
张立勇
“当不知应该往哪里走时,回头看看你是从哪里来的。”这些年来,每遇到困惑,我总是在心里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这句话也让我与《法制日报》的一则启事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恢复高考之前,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后来做远洋渔船的船员。那时,我对知识充满了渴望,一有空就拿起书本学习,教材读完了,就到处找报纸、杂志,甚至医学之类的书读。有些人还嘲笑我:“现在读书有什么用!”我总是一笑了之。
我清楚地记得,1977年的一个冬天,我出海打渔的船只即将靠岸时,广播里传来了恢复高考的消息。我就向领导请了12天的假,准备参加高考。考完后,我又恢复了出海打渔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封电报发到船上,我才知道我被山东大学录取了,成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
在大学里,我学的是哲学专业。大学毕业后,我被学校推荐到中纪委工作。对我来说,这个岗位和环境都是陌生的。我在北京举目无亲,空闲时间就是读书看报,潜心学习,为工作奠定知识基础。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中国法制报》(《法制日报》的前身)上看到了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一则招生启事。
这则启事说,由北京多所高等院校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授、专家编写辅导资料,学员取得规定的全部课程单科合格证后,还可取得法律专业的大专学历。
说实话,当时我已有全日制大学的学历,并不需要这个函授大专学历。但我总觉得纪委工作与法律紧密相关,完全可以业余时间学学法律。于是,我就按照《中国法制报》上这则启事的要求,办理了报名手续。
其实,这个函授学习并不轻松,专业课程逻辑性、系统性都很强,通过率也不高,只有30%。后来我结了婚,为了牢牢记住法律条文和考点,我就让妻子提问,自己来回答。
当我取得这个函授大专文凭时,才发现自己不仅喜欢上了法律,而且思考问题时总要从法律角度来衡量。到陕西工作后,我从事的是党政工作,但我认为,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党政领导干部要熟悉法律,拍板决策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我参加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的学习,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
当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每天碰到的都是些热点、敏感问题。我也有困惑的时候,但我始终保持两条底线。一条底线是最基本的工作理念不能糊涂,那就是“人民”二字,所以,我喜欢重复这句话:“当不知应该往哪里走时,回头看看你是从哪里来的。”另一条底线就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不能涉足。
我的思想并没有因这两条底线而禁锢住,相反还开阔了许多。在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这种开阔式的思维能够让我充分面对各种复杂情况。
我到河南法院工作后,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涉法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我先后到全省19个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行调研,和法院干警共同分析当事人重信重访、案结事不了的根源,并到学校、农村现场旁听案件审判,和旁听群众交谈,听取他们的意见。2008年5月15日,我带领省高院党组成员、厅级干部、专职审委会委员、中层负责人和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奔赴延安,专程考察和学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决定在全省法院予以推行。
消息传出,就有人发表不同意见,有的说这种审判方式是战争年代的东西,把这种不讲规范、不讲程序的东西,搬到我们今天的法治社会里面是不行的,是一种法治的倒退,甚至认为是法治的浊流。
在争议声中,《法制日报》率先报道了河南法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做法,随后又对这种审判方式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行了深入报道,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关注。
实际上,《法制日报》的报道也让我和省高院党组一班人进行了反思,我们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并不是要完全照抄照搬几十年前的做法,要在继承的前提下进行深化和发展。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和巡回审判等多项工作,都源于此。
《法制日报》的报道对老百姓的影响也很大。我担任河南省高院院长不久,在一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我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没想到,这么一个小事被《法制日报》报道后,就有不少当事人四处打听我的手机号码。
有一次,我收到一条信息。信息是这样写的:“张院长,我从《法制日报》的报道上得知你公开手机号码的消息。我后天准备去自焚……”看到信息,我的心情很沉重。我想,他能发过来信息,就说明他还抱有希望,我当即把信息转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认为,畅通信访渠道,实际上是给人民群众保留了一种希望。如今,我的手机信息不断,被拨打的频率也高,有些工作人员劝我换手机号码。我说,不能换号码。我们的法官在任何时候都要给我们的老百姓、我们的当事人以希望,这个是最根本、最重要的。
老百姓都这么重视报纸的信息,我们政法战线的领导干部更要重视借鉴《法制日报》刊发的一些工作信息。《法制日报》对案多人少引发矛盾的报道,就引起了我的思索。我们河南法院同样面临这个共性问题,如果光是增加编制、增加人员,不仅不现实,而且解决不了案结事不了引发的涉诉信访问题。经过调研、试点等程序,河南法院全面开展了创建社会法庭和实行人民陪审团的做法。
这两项工作也引起了学界的争议。面对争议,我认为,现有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否定河南法院的做法,只要有利于人民,就值得去探索。与此同时,我主动邀请国内法学界的一些知名专家、学者对这些工作进行“会诊”,帮助剖析问题,弥补漏洞和不足。
对此,《法制日报》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从马锡五审判方式、裁判文书上网,再到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我感觉,《法制日报》有时候像一个热血青年,浑身洋溢着激情,但《法制日报》不是就报道而作报道,总是又冷静地进行分析,把与之有关的学者观点、争议声音都予以全方位、立体化地报道,积极加以正确引导,有时候感觉《法制日报》又像一位充满智慧、处世沉稳的老人。
回想起来,我的生活充满了波折、充满了角色的变换,但不管怎么变换,都要养成虚心、潜心学习的良好习惯。感谢《法制日报》给了我一个学习法律的信息!感谢《法制日报》对河南法院和我本人工作的关注!
(作者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
当《法制日报》通讯员受益匪浅
张智泉
作为一名政法战线的铁路警察,在20多年的从警生涯中,我始终把《法制日报》作为我的良师益友。
《法制日报》30年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我从中也感受到普法的责任和使命,学习到很多法制知识,见识了形形色色的案件,留下了诸多的思考。特别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法制日报》的通讯员,在报社编辑和记者老师的培养帮助下,在法制宣传这个平台上,我增长了才干,提高了文字水平,受益匪浅。
窗外时光弹指过。多少年来,我对《法制日报》情有独钟。从前身《中国法制报》1980年8月1日在北京创刊,到1988年更名《法制日报》,从4版到如今日报12版我都如数家珍。《法制日报》上很多理论研讨的文章我都剪贴了下来,作为学习资料,作为对职工群众宣传法制的好教材。很多独到的法治见解让人获益颇多。更为珍贵的是,一些有思想深度的理论文章对我们的工作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在当今社会,警察成为媒体和社会关注的对象,一些基层派出所民警不愿同媒体打交道,我们宣传部门也苦于无方,不知如何处理好同媒体的关系。2008年《法制日报》法学前沿栏目刊发的文章《警方如何与媒体和谐相处》,对我们启发很大,我们将此文章下载刊发在我们公安局网上,让派出所民警学习,大大提高了与媒体相处的能力和本领。
在学习的同时,我更多的是向《法制日报》编辑记者们请教和沟通。对于我撰写的新闻稿件,他们不厌其烦地帮助修改,传授新闻知识,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提高了自身素质。从火柴盒的简讯,到几百字的消息,以至上千字的通讯,一篇篇稿件在《法制日报》上刊发,与编辑老师的帮助和培养是分不开的。
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最深,2008年的许霆案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当时,《法制日报》刊登了一篇许霆案的深度报道,文章里面只提到一句许霆是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铁路民警抓获的,没有报道抓获经过,至于是谁抓的也没有提。当时我脑海里火花一闪,宝鸡火车站派出所可是我们公安局管辖的单位,何不采写许霆是如何被抓获的报道,这可是个看点。于是,我立马赶赴宝鸡,采访了抓获许霆的民警,撰写了稿件《许霆是如何被抓获的》,稿件发出去第二天就见报了,而且被多家报纸和媒体转载。因为《法制日报》是第一家披露许霆被抓获细节的,自然引人注目。后来抓获许霆的民警也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8年,我被《法制日报》聘为通讯员,与编辑、记者打交道多了,更多地感受到编辑、记者的为人和人格魅力。
弘扬法治、不畏权贵、公平正义、服务人民是读者更多的期待,为《法制日报》撰写更多更精彩的新闻稿件是我的追求和责任。祝愿《法制日报》越办越好。
(作者为西安铁路公安局民警)
从阅读《法制日报》中汲取力量
王文海
在我的办公桌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摞报纸。报纸的空白处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许多文章都用笔圈了起来。
这些让我颇感兴趣或重视的文章,都与我的本职工作相关,要么是有关同行的新闻报道,要么是与工作有关的经验性或理论性文章。我认真清点了一下,90%的文章都来自《法制日报》。
每天早上到办公室后,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当天最新的报纸。在我阅读的报纸中,有面孔较为严肃的中央和地方的党报,有面向大众的都市类报纸,有指导本职工作的行业报纸。我阅读得最仔细的莫过于《法制日报》了。
这也是我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
参加工作后,我在检察机关当了一名检察官。年轻的我,对知识充满了渴求。我一边努力工作,一边如饥似渴地学习知识。当时,检察机关没有自己的行业报纸,几乎每个工作部门都订有《法制日报》。通过阅读《法制日报》,我不仅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工作动向,还从一些新闻报道和经验性文章中,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深层次的比较,促使我认真剖析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拓宽了工作思路。
随着工作的不断努力,我也逐渐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但我阅读《法制日报》的习惯并没有变。由于工作变动,我从检察机关调到了河南省纪委,具体从事大要案的查办工作。在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既要了解外部开展反腐倡廉的工作情况,又要结合实际做好本职工作。通过阅读《法制日报》,我找到了两者之间的结合点。办案之余,阅读《法制日报》既是一种放松身心的方式,又是一个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
当从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的岗位上调整到河南省委政法委任副书记后,我与《法制日报》的感情更深了。我认真阅读《法制日报》刊发的每一篇文章,对与我分管的工作相关的报道,我都用笔圈起来,作为工作资料留存,进行研究和分析。《法制日报》名副其实地成为我的工作“参谋”。
走上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的岗位后,我与《法制日报》的联系不仅紧密了,与采编人员探讨工作的机会也增多了。
我深深地感受到,所有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决策、司法部对全系统工作的重要部署,《法制日报》都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第一时间解读。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我在监狱调研时,不少干警反映说,很多管教警察默默工作在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第一线,而社会各界并不知晓。在一次会议上,我向司法部领导汇报了这一问题。没想到,《法制日报》很快推出了一组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干警的报道,在全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一线干警们深受鼓舞。
我注意到,《法制日报》的报道对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学教学科研等法制建设领域有着较大的影响。我们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监狱劳教、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创新性做法,也经常见诸《法制日报》。有不少慕名前来考察参观的兄弟省市的司法行政系统人员都说,是看了《法制日报》的报道才来取经的。
同样,通过《法制日报》这座桥梁,我们也跟同行们学到了更多东西。我多次在会议上说:“我们的工作虽然亮点频闪,但要考虑能亮多久,能闪多长。所以,要借鉴和吸收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
有时候,为了一篇报道,我会情不自禁地拨通《法制日报》领导的电话,与其进行沟通和交流。经常地,我会给《法制日报》驻河南记者站记者提一些建议,共同协商一些报道题目,并为他们的采访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每年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上,我总是深有感触地说:“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意义重大,而做好这项工作的一个很重要、很便捷的‘抓手’,就是运用好《法制日报》这个主阵地、主渠道、主平台。要鼎力支持《法制日报》的宣传采访报道,主动向报社提供信息,共同打好新闻宣传主动仗。”
多年来,与《法制日报》结下了深厚的感情,我也亲身体验到了一边读报一边从中汲取力量的乐趣。
(作者为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 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