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于9月9日在北京开幕。当前,全球服务贸易正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我国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关键期。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驱动力,通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层面的深层次改革,不仅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在推进制度型开放赋能服务贸易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一些障碍。需统筹推进制度供给优化、实施效能提升等,推动服务贸易扩能提质、创新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
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仍面临制度障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蓝庆新、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黄茂兴等人指出,一是制度供给与发展需求不匹配。其一,国内规则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不足。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与CPTPP、DEPA等新一代国际规则之间存在落差。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仍以对外贸易法为主体,相关条款主要聚焦于传统服务领域,对数字贸易、绿色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领域缺乏系统性规制。新一代国际规则着力消除“边境后”监管壁垒,而我国在竞争政策、国有企业规制、透明度等关键领域与CPTPP等协定所倡导的高标准仍有差距。国内立法程序相对审慎,修订速度难以匹配国际规则的快速演进。其二,行业标准体系呈现碎片化特征。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标准多层并存,统筹协调机制不足,标准冲突与重叠并存。在量子信息、区块链等新兴领域,标准制定明显滞后于技术迭代速度,导致新兴业态长期处于“标准真空”状态。其三,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尚不成熟。数字服务、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因跨界融合属性难以被传统分类标准涵盖,导致监管空白与隐性限制并存。清单更新多依赖政策推动而非制度化评估,更新周期与新兴业态发展节奏之间存在明显时差。
二是制度实施效能有待提升。首先,政策协同机制不畅。从纵向治理维度来看,中央开放性制度在向地方传导时,常遭遇理解偏差与执行动力不足的双重困境。从横向协调维度分析,部门间与区域间的政策协同不足进一步加剧了制度执行的碎片化。在部门层面,服务贸易管理职能分散于商务、金融、电信等多个部门,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其次,要素跨境流动不足。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高度依赖资本、数据、人才等高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但当前三类要素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制度性壁垒。如境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融资、金融衍生品交易及离岸结算等领域仍受到较多限制,重要数据识别标准模糊、安全评估机制不完善、实施细则缺位等。最后,监管体系不健全。现行监管体系建立在有形标的、属地管辖、事前审批的传统模式之上,与数字服务贸易的无形性、跨境性、实时性特征存在结构性错配。
三是制度保障体系仍需完善。我国在金融安全、数据跨境流动和产业韧性等关键领域的风险防控体系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务贸易领域的制度创新空间。从制度设计来看,现行风险识别机制较为被动,仍以事后处置、分业监管为主导,缺乏前瞻性预警与系统性评估能力,与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所倡导的风险分级、动态预警、主动防控理念存在明显差距。从实践层面来看,风险应对工具偏重传统行政审批手段,刚性化色彩较强,缺乏基于宏观审慎原则的弹性管理机制。
应统筹推进制度供给优化、实施效能提升等,以制度型开放的持续深化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蓝庆新、黄茂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研究员李俊等人建议,一是优化制度供给。应加快推进服务贸易专项立法,在现行对外贸易法框架基础上,“服务贸易促进法”,系统覆盖数字贸易、绿色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领域,弥补现行法律体系的结构性缺失。参照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对竞争政策、国有企业规制、透明度等关键领域的国内法律法规进行系统修订,缩小与国际高标准规则之间的制度差距。同时,加大国际标准转化力度,重点在量子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服务领域加快制定与国际规范对接的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技术规范向区域性乃至国际性标准转化。此外,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限制措施,尤其是在金融、电信、文化、医疗等敏感领域,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实现与国际高标准规则的衔接。
二是提升制度实施效能。要完善政策协同机制。在纵向协同方面,建立中央政策向地方传导的标准化实施指引体系,明确地方政府在制度型开放中的职责边界与激励约束机制。在横向协同方面,整合商务、金融、电信、网信等部门的服务贸易管理职能,探索建立统一的跨境服务贸易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审批。在区域协同方面,推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之间的制度创新成果系统集成。要破除要素跨境流动制度壁垒。放宽境外服务提供者在跨境融资、离岸结算等领域的限制;加快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明确重要数据识别标准,优化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积极探索与主要贸易伙伴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双边互认框架。
三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覆盖金融安全、数据安全与产业链安全的系统性风险预警机制,推动风险管理模式从事后处置向前瞻性预防转型,提升对复合型风险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创新审慎监管工具,借鉴新加坡、欧盟等开放经济体经验,推广“监管沙盒”等包容性监管机制,为服务贸易新业态提供制度试验空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完善创新容错机制。
参考文章:
1. 胡美华 黄茂兴 黄哲楷|制度型开放如何重塑服务贸易格局
2. 规则破壁:以制度型开放激发服务贸易新动能
3. 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何以可为, 何以作为
4. 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基础上促进数据自由流动 | 谭观福:中国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制度
5. “十五五”时期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前瞻与战略思路
来源:法治网舆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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