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以制度“瘦身”助推新法善治

2026-09-16 08:26:2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以制度“瘦身”助推新法善治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 新法速递

2026年8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对144件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这些公布废止的文件主要是与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不一致或已被新文件替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税务总局首次对存量税务规范性文件开展的大规模系统清理,标志着增值税立法后续配套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也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

乘势而上,扎实做好新法施行后续工作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增值税法,将增值税制度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全领域,立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增值税制度建立30余年来,特别是2012年营改增试点以来,税制覆盖面不断拓展,已成为覆盖国民经济全领域的核心税种。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业态,大量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有效保障了税制平稳运行。但随着增值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前期出台的部分文件与上位法不相适应、内容被新规覆盖替代或是文件之间表述不统一等问题逐步显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法的权威性和确定性。做好立法后的制度清理工作,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税务部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实际行动,旨在从制度源头上维护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

精准发力,准确把握三个重点

此次文件清理坚持问题导向,逐件甄别、逐条论证,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确保清理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双重检验。

一是围绕法律位阶,废止与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不一致或已被新规定替代的文件。法律位阶的提升,要求下位规范性文件必须与上位法高度一致。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对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内容进行了明确,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相应废止。

二是围绕征管实际,对已实际失效不再具有适用场景的文件予以废止。随着增值税新税法、新条例、新政策实施,部分旧文件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再具有适用场景,继续保留只会造成制度冗余。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明确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已被新票种替代,该公告规定的内容实质上已失效,此次一并清理。

三是围绕制度衔接,确保新法与旧规平稳过渡,不因清理而产生管理真空,更好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清理的最终目的是让制度更清晰、执行更顺畅,而非简单地“一废了之”。例如,部分涉及过渡期征收率适用、特殊业务增值税问题批复、征税范围注释等事项的老文件,其相关内容已在后续政策中多次调整,随着新法实施后配套制度逐步到位,此次予以废止,确保新旧制度有序衔接。

系统施治,有序推动不断优化

存量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绝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立改废”,更是推动税收制度从“增量扩张”走向“存量优化”的重要举措。

优化了营商环境。清晰、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制度本身就是重要的营商环境。清理失效废止文件,有效消除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让纳税人不必在数量繁杂的旧文件中辨别效力,真正实现政策透明、预期稳定。

提升了治理效能。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税务部门借此契机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长效机制,推动制度供给转向“系统集成”式科学管理,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夯实了法治根基。通过对存量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消除了新旧制度并行带来的适用困惑,从源头上减少了执法争议,增强了税法适用的统一性和确定性,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制度完善

此次集中清理是增值税立法配套制度建设的关键一环,但远非终点。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做好后续工作需久久为功。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围绕“巩固、完善、落实”三个关键词持续发力。

在巩固成果方面,建立增值税税务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分类别、分批次有序推进存量增值税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与上位法一致、不越权违规、不相互冲突,全面保障新法平稳落地,推动增值税制度在更加规范的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完善制度方面,持续跟进增值税法律法规施行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出台解释性、操作性配套文件,扎实做好增值税法施行的“后半篇文章”,确保新法执行不缺位、不越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政策落实方面,继续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工作,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帮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准确适用新规定,让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清理文件的背景、内容和意义,真正让清理成果转化为经营主体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立法是新时代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而做好后续配套制度建设则是将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以此次文件清理为新起点,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增值税中性、公平的制度优势,以更高质量的税收法治供给,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编辑: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