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国家医保局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

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

2026-09-02 13:51:0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国家医疗保障局9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启动按病组(DRG)付费国家试点,2020年启动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试点,2021年启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改革扩面提质。经过三年试点和三年专项行动,按病种付费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和医疗机构“全覆盖”。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根据客观发生的历史费用、基于患者群体数据形成的费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的“控费”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个病例都不超过支付标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时,更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简单粗暴地将“超支付标准”的部分让医生承担,从而影响正常诊疗行为,损害参保患者的正当利益。广大医疗机构要与医保部门携手并肩,将病种付费作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运行质效的工具和手段,实现医保、医疗高质量发展。 


编辑:康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