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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联合有关部门从立法、普法到执法全方位入手,从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到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助力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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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联合有关部门从立法、普法到执法全方位入手,从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到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助力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2024年至今,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383件。
规则体系持续完善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介绍,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形成规则完善、服务高效、协同有力的商业秘密保护新生态。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于2017年、2019年、2025年三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新一轮修订,再次加大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为此,2026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部门规章层面进一步细化了商业秘密的权利基础,明确了侵权场景,强化了解决商业秘密“举证难、立案难、认定难”的行政手段,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各类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清晰、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规定》对数字时代的适配性更强。随着数字经济深度发展,数据、算法、计算机程序、代码等数字资产成为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电子侵入、远程爬取等新型侵权行为频发。《规定》明确将“数据”“算法”等纳入受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信息范畴,全面细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精准覆盖数字时代新型侵权手段;明确电子侵入、越权接触、非法传输、私自下载、超权限使用等数字化行为,属于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
各地积极跟进,推动地方立法,探索创新执法模式,一批商业秘密保护标准和指南密集出台,制度建设日臻完备。
山东是工业大省,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需求十分迫切。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冠博介绍,近年来山东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企业举证难、维权成本高、风险防控弱等突出问题,推行分业精准施策,针对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提炼龙头企业先进保密管理经验,转化为行业通用规范,累计在17个重点领域出台37项行业保护指南;同时依托数字赋能优化维权服务,落地4个“区块链存证+公证”平台,有效解决证据易篡改灭失、举证无支撑等难题;探索创新商业秘密保险产品、商业秘密质押融资等服务,已助力两家企业获得2000万元专项融资,有效体现商业秘密价值。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截至2025年,全国已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近3万个,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不断健全。46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发布条例、指南、标准等制度性成果434个。
竞争环境有效优化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6月部署开展第四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
此次活动关注重点产业商业秘密保护,结合地方重点产业发展,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畅通企业维权快速响应路径,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化、常态化指导。优化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建设,丰富站点政策咨询、合规诊断、风险排查、维权指导等功能,推动资源向基层延伸。活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座谈会、行政指导会2196场次,参与企业约1.6万家,协调解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诉求和困难1319个。
此外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开展商业秘密案件执法经验交流,探讨普遍性、趋势性、焦点性问题,提高执法办案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活动期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典型案例272件。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高效快捷的优势,查办了一批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件,着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其中,上海、江苏等地查处的侵犯外资企业商业秘密案件,有效维护了外资企业在华合法权益,坚定了外商投资发展信心。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韦浩介绍,上海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密集聚集。为此上海立足细分产业,出台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专项保护指引。上海积极探索推进商业秘密维权保险、区块链固证、商业秘密质押融资、行政司法联合调解等多元保护模式。
近三年上海市共查办侵权案件70余件、罚没款超500万元;今年共立案15件,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和创新动力。同时上海统筹多方联动,搭建跨区域协同共治平台。今年6月中旬,上海成功举办长三角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交流活动,三省一市分享创新试点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开创长三角地区商业秘密保护新局面。
推进试点示范引领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开始在全国启动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即用三年时间,通过选择一批地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不断提高商业秘密保护的治理水平和执法效能,从而推动全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三批次,共46个地区。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举措,在完善保护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搭建服务载体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充分发挥辐射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主要举措有:
着力推进制度引领。通过地方立法,出台标准指引等举措,为商业秘密的管理、认定、维权等提供明确遵循。截至目前,试点地区已发布制度性成果超450项,另有多项在制定过程中。例如,温州、宁波等地出台商业秘密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天津滨海高新区、成都市武侯区出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
探索精准化、智能化的服务新路径。通过存证固证、信用管理、标准、认证、融资贷款、保险等创新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水平。例如,杭州开发“无疏”数字化商业秘密保护平台,上线商业秘密在线体检、区块链固证等免费服务,已有超2660家企业进行了注册。佛山设立全国首个“商业秘密质押融资受理窗口”,发放最高额度3000万元贷款。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湖北武汉印发《商业秘密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市开展商业秘密专项执法检查,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调解赔偿被侵权人240万元。上海浦东新区等地通过办理商业秘密行政案件帮助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
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意识提升与能力培养并重,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宣传与培训指导,营造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例如,北京海淀区配套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布局三级服务站点网络,增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与风险防范技能。
据了解,今年7月30日,第一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典型经验做法已通过总局官网发布。第四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请工作也已经启动。
编辑:申旭阳